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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18-04360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济高新管办发
成文日期: 2018-11-2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失效

【已废止】 济高新管办发〔2018〕83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重点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8 15:10:27 点击次数:

 济高新管办发〔2018〕83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重点示范区环境空气

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驻区单位:

《济宁高新区重点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济宁高新区重点示范区环境空气

质量保障方案

 

为切实打好我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应对频发的重污染天气过程,显著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我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目标,采取强化措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火炬城站点

(一)街道包保领导

河街道第一责任人:蔡  辉,直接责任人:王  涛

(二)站点周边情况及影响因素

该站点位于高新区火炬城,周边工业企业、餐饮饭店、加油站、工地较多,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东郊热电在其附近,主要影响因素为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等。

(三)3公里范围内主要污染源

1. 工业企业:火炬印务、华能制药厂、远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苏西工业园、天虹二手车市场、万里车行、黄庄工业园、小松山推工程有限公司、胜代机械有限公司、凯登制浆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等,还有华安加油站、龙泉加油站、中国石化第二加油站、光宇加油站、国能加油站、创意大厦等。

2. 主要道路:金宇路、长虹路、吴泰闸路、英萃路、火炬路、新元路、机电一路、机电二路等。

3. 建筑工地及拆迁闲置地:置城八号三期、天圳四季城、金色兰庭香堤等。

4. 宾馆、饭店:赶海小海鲜、长虹路商业街、冠亚星城商业街等。

5. 附近村居:王庄社区、黄庄村等。

(四)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1. 建筑扬尘治理

总体要求:严格审批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项目,除民生工程外一律不再审批。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取得“绿色施工证”。施工期间要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和6项加细加严措施。一旦发现治理不到位的,取消绿色施工许可证,3月31日前不准施工。将施工企业扬尘防治信用等级作为招投标准入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工程施工作业的日常监管,确需施工的工地确保达到“九个100%”。

具体措施:建筑工地严格执行9个100%要求,“施工现场100%围挡;路面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暂不开发土地100%绿化;现场100%视频监控”,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悬挂“9个100%告示牌”。500米核心区内建筑工地使用1小时洒水(喷淋)1次。1000米重点控制内工地2小时洒水(喷淋)1次。3000米一般控制区3小时洒水(喷淋)1次。除强化管理土方工程外,尤其是加强清扫、装修、施工等易起尘工段的管理。成立扬尘治理督导检查组,采取每日派出2人对高新区在建项目上午、下午各查一次,巡查施工工地平均7个,对于施工现场发现扬尘治理未严格落实《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和6项加细加严措施则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书面回复,待检查组人员复查后方可进行复工。扬尘治理视频监控平台负责“线上”监控,每两个小时对高新区的在建项目实时监控,利用360°摄像头查看工地物料及裸露土覆盖情况,工地现场洒水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及清洁清理,主要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建设或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区各类建筑工程按应急响应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政建设管理局,责任人:徐继青)

2. 工业企业监管

总体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顶格处罚停产整治。加强企业内部涂装、焊接、抛丸工序污染物排放监管,加强工业企业内部扬尘治理,企业内部物料堆场全部实施封闭式改造。

具体措施:对监测点周边的工业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措施,发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据新环保法、新大气法实行顶格处罚、停产整改等治理措施。洸河街道办事处成立站点应急保障小组,配备专人,环保分局、街道办事处对重点企业实施每天一巡查。(责任单位: 环保分局、洸河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李剑、王涛)

3. 散煤治理

总体要求:开展散煤治理执法大检查,严禁使用散煤和生物质等进行取暖,区域内全部实现集中供热或电取暖,保证群众温暖过冬。

具体措施:辖区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和已完成“煤改气(电)”且具备取暖条件的用户,严禁使用散煤和生物质燃料取暖;未完成“煤改气(电)”的用户,要采用清洁煤、电取暖等清洁方式,防止散煤反弹;要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以及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煤炭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对禁燃区内直接燃用民用散煤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对劣质散煤燃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市政建设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洸河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孟凡璋、徐继青、徐恩秀、王涛)

4. 道路扬尘治理

总体要求:优化保洁方式,所有保洁道路一律落实湿式清扫、高压冲洗措施,要确保每天清扫1—2次,降低道路积尘负荷;主干道和扬尘突出的道路要采用机械化高压冲刷方式清洗,并加密冲洗次数,确保抑尘效果。加强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建成区道路两侧绿化带无明显裸露土地,枯死草皮和植物及时补绿。

具体措施:结合创文明城工作,每周组织一次“清洁城市”活动,对站点园区内部及周边所有道路、社区、公共场所、工业企业等进行全面清理保洁,在天气许可情况下,重点对长虹路、英翠路、金宇路、吴泰闸路、火炬路、新元路、机电一路等主次干道每天洒水三次、机扫三次,对其人行道、道板砖每周高压清洗一次,强化扬尘污染点的抑尘措施,切实降低扬尘污染。加强渣土车辆管理,严厉查处建筑工地周边道路抛洒问题,对肇事车辆和所属工地实施停工整改措施。(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河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闫春雷、王涛)

5. 餐饮油烟治理

总体要求:区域内不得新批餐饮行业项目,逐步推进已有的餐饮企业迁出。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对餐饮饭店、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食堂开展地毯式排查,凡是没有按照要求配备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使用的一律停业整顿,3月31日前不得恢复经营,并实施顶格处罚。

具体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排查站点周边所有餐饮店、沿街门面及车库经营店面,对于使用烟煤、劈柴等燃料的,以及未使用油烟净化器的,立即予以整改,无法整改的坚决关停,对于已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的,要确保店内人员知悉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发现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或未及时清洁或更换净化设备的,根据承诺书停业整改,并进行顶格处罚。排查辖区内各单位食堂,对于未使用油烟净化器的,送达书面告知书进行停业整顿,按期未完成整顿的给予关停。(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河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闫春雷、王涛)

6. 散煤、焚烧污染治理

总体要求:彻底清理散煤及生物质燃料,禁止燃烧散煤,禁止焚烧落叶、垃圾、秸秆及其他可燃物。

具体措施:重点区域周边配备散煤禁烧人员,24小时负责巡查禁烧散煤和垃圾落叶工作,并记好巡查台账。彻底杜绝站点3公里范围内燃烧散煤和生物质燃料行为。(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责任人:王涛)

7. 机动车污染治理

总体要求:制定机动车禁行限行方案,3公里范围内区域内禁行所有柴油车,保障民生的以新能源车辆代替。制定3个重点区域机动车限行方案,通过采取绕行分流措施,实现所有柴油车镇街范围内限行。区域内禁止使用各类柴油施工机械,特殊保障需求的使用清洁能源。

具体措施:一是做好机动车限行工作。按中心城区标准全面禁止0.75吨以上车辆在火炬路(香港大厦路口至置城国际路口)、吴泰闸路(香港大厦路口至贵和花园酒店路口)、金宇路(置城国际路口至三郭路口)通行。二是严把路面查处关。大队安排人员在柳行立交桥限高杆夜间值守,夜间11时至早7时关闭限高杆。同时严查渣土车、大货车特别是沙石运输车及运煤车闯禁区、抛洒滴漏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分流管控大货车进入城区。(责任单位:高新区交警大队,责任人:李云刚)

8. 油气治理。

总体要求:加油站二级、三级油气回收设施全部建成并正常运行,双层罐(或单层罐+防渗池)全部改造完成。

具体措施:所有加油站加油机对车辆加油时二级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加油枪橡胶封套完好无破损,对车辆油箱口封闭完全;油罐车对加油站储油罐卸油时三级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正常,操作人员熟悉油气回收设备操作流程。(责任单位:环保分局、经济发展局,责任人:李剑、孟凡璋)

二、任城开发区站点

(一)街道包保领导

接庄街道第一责任人:杨银轩,直接责任人:高东旭

(二)站点周边情况及影响因素

站点位于济宁市城乡结合部,周边工业企业多,建筑工地集中,道路密度大,加油站多,附近村居多,餐饮饭店多,影响该站点的主要是道路交通扬尘、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居民取暖用煤、工地扬尘等。

(三)3公里范围内主要污染源

1. 道路交通影响:主要道路有济邹路、矿外路、开元路、同济路、山博路、鸿广路、瑞元路、海川路、接贾路、接石路等。

2. 饭店、烧烤油烟污染:站点紧邻十里营小学,西北十里营村、西南2公里官庄村、东南2公里街道驻地,有多家饭店;

3. 站点3公里范围内村居多(十里营村、官庄村、小郝村、口头村、接庄东村、接庄村、西楼村、宋楼村、乔庄村、北辛村、前铺村、后铺村),居住人口多、机动车多、家庭生活油烟、燃煤(已置换清洁煤)污染面多量广。

4. 建筑工地:周围建筑工地主要有济东小学综合教学楼、易地人防等。

5. 主要加油站:济宁农机加油站、济宁中石油第二十九加油站、济宁中石化第十一加油站

6. 商混站:超诚商混站、中晋商混站、天地商混站、东兴源商混站、巨能商混站。

7. 工业企业污染:站点南有运河染化工厂,厂内有多家机械加工企业;中奥工业园内五家机械加工企业;滨河园区内工业企业,有沃尔华、源根石化、中艺橡塑、信慧化工等86家企业。

(四)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将监测站站点周围环境管理区划分为500米核心控制区、500-1000米重点控制区、1000-3000米一般控制区,分区域分类管理,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1. 机动车污染治理

总体要求:制定机动车禁行限行方案,3公里范围内区域内禁行所有柴油车,保障民生的以新能源车辆代替。制定机动车限行方案,通过采取绕行分流措施,实现所有柴油车站点核心控制区范围内限行。重点控制区域内禁止使用各类柴油施工机械,特殊保障需求的使用清洁能源。

具体措施:一是实施机动车限行。大队在同济路与开源路路口、同济路与济邹路路口设置限高杆,限制大货车通行。二是强化路面管控。接庄中队加大对同济路、海川路等道路管控力度,从严查处无资质渣土车上路、渣土车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载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强夜间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大货车闯禁区、冒黑烟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责任单位:高新区交警大队;责任人:李云刚)

2. 道路扬尘治理

总体要求:优化保洁方式,所有保洁道路一律落实湿式清扫、高压冲洗措施,要确保每天清扫1—2次,降低道路积尘负荷;主干道和扬尘突出的道路要采用机械化高压冲刷方式清洗,并加密冲洗次数,确保抑尘效果。加强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建成区道路两侧绿化带无明显裸露土地,枯死草皮和植物及时补绿。

具体措施:500米核心区范围内的济邹路、开元路、瑞元路、同济路实行全天候洒水降尘,每小时洒水或湿式清扫至少1次;1000米重点控制区内的矿外路、海川路、接贾路、山博路2小时至少洒水1次;2000米一般控制区内的东外环路、德源路,每天不少于4次湿式保洁。路旁绿化带不能出现裸露土地,绿化带地面不能高于路牙石高度。(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庄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闫春雷、高东旭)

3. 餐饮油烟治理

总体要求: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对餐饮饭店、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食堂开展地毯式排查,凡是没有按照要求配备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使用的一律停业整顿,3月31日前不得恢复经营,并实施顶格处罚。

具体措施:500米核心控制区内烧烤摊一律不得露天烧烤;饭店、单位食堂一律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理,保证净化效果。1000米重点控制区及3000米一般控制区一律使用无烟烧烤炉具;饭店、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理,保证净化效果。(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庄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闫春雷、高东旭)

4. 建筑扬尘治理

总体要求:严格审批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项目,除民生工程外一律不再审批。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取得“绿色施工证”。施工期间要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和6项加细加严措施。一旦发现治理不到位的,取消绿色施工许可证,3月31日前不准施工。将施工企业扬尘防治信用等级作为招投标准入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工程施工作业的日常监管,确需施工的工地确保达到“九个100%”。

具体措施:建筑工地严格执行9个100%要求,“施工现场100%围挡;路面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暂不开发土地100%绿化;现场100%视频监控”,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悬挂“9个100%告示牌”。500米核心区内建筑工地使用1小时洒水(喷淋)1次。1000米重点控制内工地2小时洒水(喷淋)1次。3000米一般控制区3小时洒水(喷淋)1次。除强化管理土方工程外,尤其是加强清扫、装修、施工等易起尘工段的管理。成立扬尘治理督导检查组,采取每日派出2人对高新区在建项目上午、下午各查一次,巡查施工工地平均7个,对于施工现场发现扬尘治理未严格落实《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和6项加细加严措施则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书面回复,待检查组人员复查后方可进行复工。扬尘治理视频监控平台负责“线上”监控,每两个小时对高新区的在建项目实时监控,利用360°摄像头查看工地物料及裸露土覆盖情况,工地现场洒水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及清洁清理,主要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建设或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区各类建筑工程按应急响应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政建设管理局;责任人:徐继青)

5. 油气治理

总体要求:开展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巡查,做好巡查档案,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加油站,督促其进行整改,并不定时进行检查。

具体措施:济宁农机加油站、济宁中石油第二十九加油站、济宁中石化第十一加油站,双层罐进行更新,加强环保网格员对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巡查,发现问题依法从严查处。(责任单位:环保分局、经济发展局,责任人:李剑、孟凡璋)

6. 工业企业监管

总体要求:严格执行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各项措施,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顶格处罚停产整治。加强工业企业内部扬尘治理,企业内部物料堆场全部完成封闭式改造。

具体措施:对监测点周边的工业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措施,环保手续不齐全的,未安装排放净化设施或排放设施未正常使用的一律停业整改,断电停产,进行顶格处罚。接庄街道办事处成立站点应急保障小组,配备专人,加大站点周边重点企业巡查,发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的,会同环保分局进行顶格处罚。重污染天气期间,重点行业企业要严格按照“一厂一策”落实减排措施,发现落实不到位或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并顶格进行处罚。(责任单位:环保分局、接庄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李剑、高东旭)

7. 散煤、焚烧污染治理

总体要求:彻底清理散煤及生物质燃料,禁止燃烧散煤,禁止焚烧落叶、垃圾、秸秆及其他可燃物。

具体措施:重点区域是站点周边3公里内村庄,包括:十里营村、官庄村、小郝村、口头村、接庄东村、接庄村、西楼村、宋楼村、乔庄村、北辛村、前铺村、后铺村12个村庄,以上各村要加大巡查力度,每村督促配备3名散煤禁烧人员,24小时负责巡查禁烧散煤和垃圾落叶工作,并记好巡查台账。彻底杜绝站点3公里范围内燃烧散煤和生物质燃料行为。(责任单位:接庄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高东旭)

三、圣地度假村站点

(一)街道包保领导

柳行街道第一责任人:杨小生,直接责任人:张茂盛

(二)站点周边情况及影响因素

该站点位于凯旋路圣地度假村内,周边工业企业、餐饮饭店、加油站较多,主要影响因素为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等。

(三)2公里范围内主要污染源

1. 工业企业:润华汽车广场、本田4S店、日产、圣源汽车销售、山东利生、祥通橡塑公司(宿舍,食堂)、山东鸿尊红木家具、山推物流、辰欣制药、捷马工业园、盛华驾校、金恒驾校、小松机械厂、济宁恒久光电、鲁宏恒久混凝土工程、济宁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山推国际事业园、杨桥工业园等。

2. 主要道路:凯旋路、群英路、同济路、老327国道、松花江路等。

3. 主要加油站:樱花五金加油站、阳光加油站、中石油高新区第二加油站。

4. 附近村居:曹庄、东黄庄、田庄、南营、王桥、东杨庄、孙桥等。

(四)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将监测站站点周围环境管理区划分为500米核心控制区、500-1000米重点控制区、1000-3000米一般控制区,分区域分类管理,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1. 机动车污染治理

总体要求:制定机动车禁行限行方案,3公里范围内区域内禁行所有柴油车,保障民生的以新能源车辆代替。制定镇街机动车限行方案,通过采取绕行分流措施,实现所有柴油车镇街范围内限行。区域内禁止使用各类柴油施工机械,特殊保障需求的使用清洁能源。

具体措施:一是实施机动车限行。大队继续在凯旋路实施单向通行,禁止327国道的车辆进入凯旋路,已在327国道凯旋路路口、凯旋路同济路路口分别设置了闯禁区电子监控系统。

二是加大路面整治。蓼河中队持续在凯旋路同济路路口、凯旋路327国道路况开展机动车逆向行驶、大货车闯禁区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有效提升道路交通环境。(责任单位:高新区交警大队;责任人:李云刚)

2. 道路保洁

总体要求:优化保洁方式,所有保洁道路一律落实湿式清扫、高压冲洗措施,要确保每天清扫1—2次,降低道路积尘负荷;主干道和扬尘突出的道路要采用机械化高压冲刷方式清洗,并加密冲洗次数,确保抑尘效果。加强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建成区道路两侧绿化带无明显裸露土地,枯死草皮和植物及时补绿。

具体措施:500米核心区范围内的同济路、老327国道、群英路实行全天候洒水降尘,每小时洒水或湿式清扫至少1次;1000米重点控制区内的许厂矿路、运煤路、虎标路等,2小时洒水1次;2000米一般控制区内的菱花路、菱花南路、崇文大道、东外环、北二环、凌云路、瑞园路、嘉达路等,每天不少于4次道路湿式保洁。路旁绿化带不能出现裸露土地,绿化带地面不能高于路牙石高度。(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柳行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闫春雷、张茂盛)

3. 餐饮油烟治理

总体要求:区域内不得新批餐饮行业项目,逐步推进已有的餐饮企业迁出。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对餐饮饭店、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食堂开展地毯式排查,凡是没有按照要求配备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使用的一律停业整顿,3月31日前不得恢复经营,并实施顶格处罚。

具体措施:500米核心控制区内烧烤摊一律取缔,饭店、单位食堂一律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理,保证净化效果。1000米重点控制区及3000米一般控制区内取缔露天烧烤,一律使用无烟烧烤炉具;饭店、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理,保证净化效果。(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人:闫春雷)

4. 建筑扬尘治理

总体要求:严格审批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项目,除民生工程外一律不再审批。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取得“绿色施工证”。施工期间要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和6项加细加严措施。一旦发现治理不到位的,取消绿色施工许可证,3月31日前不准施工。将施工企业扬尘防治信用等级作为招投标准入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工程施工作业的日常监管,确需施工的工地确保达到“九个100%”。

具体措施:建筑工地严格执行9个100%要求,“施工现场100%围挡;路面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暂不开发土地100%绿化;现场100%视频监控”,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悬挂“9个100%告示牌”。500米核心区内建筑工地使用1小时洒水(喷淋)1次。1000米重点控制内工地2小时洒水(喷淋)1次。3000米一般控制区3小时洒水(喷淋)1次。除强化管理土方工程外,尤其是加强清扫、装修、施工等易起尘工段的管理。成立扬尘治理督导检查组,采取每日派出2人对高新区在建项目上午、下午各查一次,巡查施工工地平均7个,对于施工现场发现扬尘治理未严格落实《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和6项加细加严措施则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书面回复,待检查组人员复查后方可进行复工。扬尘治理视频监控平台负责“线上”监控,每两个小时对高新区的在建项目实时监控,利用360°摄像头查看工地物料及裸露土覆盖情况,工地现场洒水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及清洁清理,主要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建设或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区各类建筑工程按应急响应相关规定执行。(责任部门:市政建设管理局;责任人:徐继青)

5. 散煤治理

总体要求:开展散煤治理执法大检查,严禁使用散煤和生物质等进行取暖,区域内全部实现集中供热或电取暖,保证群众温暖过冬。

具体措施:辖区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和已完成“煤改气(电)”且具备取暖条件的用户,严禁使用散煤和生物质燃料取暖;未完成“煤改气(电)”的用户,要采用清洁煤、电取暖等清洁方式,防止散煤反弹;要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以及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煤炭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对禁燃区内直接燃用民用散煤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对劣质散煤燃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市政建设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柳行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孟凡璋、徐继青、徐恩秀、张茂盛)

6. 工业企业监管

总体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顶格处罚停产整治。加强企业内部涂装、焊接、抛丸工序污染物排放监管,加强工业企业内部扬尘治理,企业内部物料堆场全部实施封闭式改造。

具体措施:对监测点周边的工业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措施,发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动依据新环保法、新大气法实行顶格处罚、停产整改等治理措施。柳行街道办事处成立站点应急保障小组,配备专人,环保分局、街道办事处对重点企业实施每天一巡查。对监测点周边的工业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措施,发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据新环保法、新大气法实行顶格处罚、停产整改等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严格督导各应急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责任单位: 环保分局、柳行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李剑、张茂盛)

7. 加油站治理

总体要求:开展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巡查,做好巡查档案,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加油站,督促其进行整改,并不定时进行检查。

具体措施:樱花五金加油站、阳光加油站、中石油高新区第二加油站,双层罐进行更新,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加强网格员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巡查,发现问题依法从严查处。(责任单位:环保分局、经济发展局,责任人:李剑、孟凡璋)

8. 散煤、焚烧污染治理

总体要求:彻底清理散煤及生物质燃料,禁止燃烧散煤,禁止焚烧落叶、垃圾、秸秆及其他可燃物。

具体措施:重点区域周边配备散煤禁烧人员,24小时负责巡查禁烧散煤和垃圾落叶工作,并记好巡查台账。彻底杜绝站点3公里范围内燃烧散煤和生物质燃料行为。(责任单位:柳行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张茂盛)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印发


来源: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