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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C/2018-04784 发布机构: 社会事业发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
成文日期: 2018-12-2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8 09:38:52 点击次数:

 街道办事处,各卫生院

现将《2018年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8年59

2018年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宣传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卫生计生宣传工作会议和《2018年全卫生计生宣传工作要点》、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宣传工作方案》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提质增效年活动健康山东卫监行动卫生监督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深入组织开展专题宣传,为全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全面提升监督执法良好社会形象。

二、宣传任务

(一)积极参与卫生监督在行动系列宣传

1.卫生监督在行动——“五进宣传活动。以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结果、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微博推送、图板展示、横幅标语、宣传车、多媒体视频、法律咨询、热线访谈等形式,实现公共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监督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被监督单位的法律意识,持续扩大行业影响力。

2.卫生监督在行动——直击卫监报道。健康山东卫监行动期间,根据上级行动方案时间安排,配合市级开展宣传,联系媒体参与监督执法行动,及时报道行动动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省所开设的直击卫监专题栏目,进行系列专题报道。

3.卫生监督在行动——典型案例曝光。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曝光一批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查处情况,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保持舆论高压态势。

4.卫生监督在行动——扶贫一线报道。对在扶贫一线工作的卫生监督员工作情况,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定期进行报道,支持精准扶贫,彰显监督员风采。

(二)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5.校园结核病防治监督执法主题宣传(5月份)

主题:加强校园结核病防治,共建共享健康校园。

内容:结核病防治基本知识与法律法规;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学校主体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结核病防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方式:街道为单位,选择辖区内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等开展1次现场集中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网站及学校自有网站等开展宣传。

6.血液透析传染病防治主题宣传(4-8月份)。

  1. 主题:防范血液透析中的传染病风险,保障患者安全。

    内容:血液透析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血液透析消毒隔离相关知识,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各街道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开展血液透析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方式:利用媒体报纸、微信微博等方式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及患者传染病防范意识。

    7.医疗美容春蕾行动主题宣传(4-6月份)。

    主题:认清非法医疗美容,擦亮爱美双眼。

    内容:非法医疗美容典型案例、医疗美容监督法律法规,如何鉴别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非法医疗美容的危害等。

    方式:在暑期来临之前,以大中专院校为重点,推出四个1”医疗美容宣传活动,即建立1支志愿者宣传队伍,曝光1批非法医疗美容典型案例,开展1次医疗美容宣传进校园行动,制作1部医疗美容安全宣传微视频。

    8.计划生育监督主题宣传(4-6月份)

    主题: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保障妇幼健康。

    内容:《山东省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检机构及采血服务的产前筛查机构与产前诊断机构合作备案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有序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等。

    方式:面向公众和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通过报纸、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主题宣传。

    9.《职业病防治法》主题宣传(4-12月份)。

    主题:依法诊断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内容:《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职业病的诊断程序,劳动者如何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

    方式: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4月最后一周),组织开展1次现场宣传。通过报纸、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主题宣传。

    10.涉水产品卫生安全与选用主题宣传(5月份)。

    主题:正确选用净水器,科学饮水保健康。

    内容:涉水产品(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选择、使用水质处理器(重点为家用水质处理器,也可包括学校、单位用水质处理器)的卫生安全常识及应注意的问题、如何识别无证、伪劣家用水质处理器。

    方式:在辖区集中销售净水器的商场门前或广场开展1次现场集中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开展专题宣传。

    11.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主题宣传(9-10月份)。

    主题:共建良好校园卫生,共助学生健康成长。

    内容: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中小学生个人卫生习惯常识,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知识,常见疾病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等。

    方式:街道为单位,利用秋季开学季,选择辖区内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等开展1次现场集中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学校自有网站等,开展宣传。

    12.放射卫生监督主题宣传(10月份)。

    主题:正确防护诊疗中的电离辐射。

    内容:针对公众医用电离辐射防护知识普遍欠缺的现状,开展相关科普宣传,主要包括:产生电离辐射的常见医学诊疗项目(强调不包括影像科的核磁、B超)、电离辐射敏感人群(胎儿、婴幼儿等未成年人、孕妇及育龄妇女等)、电离辐射敏感组织器官(眼晶体、甲状腺、乳腺、性腺等)及相关的防护知识等。

    方式:街道卫计办组织到社区、医疗机构开展1次现场主题宣传,形式包括知识展板、微视频播放、组织咨询等。利用微信、微博、热线访谈等形式宣传。

    13.《中医药法》主题宣传(10-12月份)

    主题:贯彻《中医药法》,服务百姓健康。

    内容:宣传《中医药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宣传中医监督执法工作,宣传中医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中医诊所就医注意事项,引导群众正确就医等。

    方式:街道卫计办为主,深入社区及中医医疗机构,开展1次现场宣传。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③11-12月,集中开展给中医(专长)执业医师一封信活动,宣传《中医药法》及两个办法的有关法律责任,增强依法执业意识。

    (三)深入组织开展专题宣传

    14.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宣传周活动。5月中上旬,积极参与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宣传周活动。全各级上下联动,同步举行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利用一周时间,围绕工作成果、监督知识、典型案例等多形式开展集中宣传,营造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15.进行专题展播。5-8月份,与电视台、报社、网络媒体合作,开展优秀卫生计生监督员先进事迹展播、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先进事迹展播、卫监直击活动展播等,着力宣传优秀监督员和监督机构的先进事迹,树立监督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提高监督队伍凝聚力。

    16.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做客直播间活动。有条件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与网络媒体、电视台等合作,开展卫生监督做客直播间活动,为群众答疑解难,并进行专题宣传报道,提升群众获得感。

    17.党建活动专题宣传。街道卫计办要坚持党建引领,大张旗鼓地开展党建活动专题宣传,主要在本级宣传平台进行。定于7月份建党日起,在全区组织开展专题宣传。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宣传组织机构街道卫计办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宣传工作。建立街道宣传队伍上挂下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宣传人才培养、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保持宣传队伍相对稳定,保障宣传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树立全系统全员参与宣传的理念,促进我卫生计生监督宣传工作不断发展。

    (二)强化宣传资金保障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力度,在主题宣传、专题展播、大型宣传活动等方面给予专项支持,推动宣传工作深入发展。加强宣传设备、设施等经费保障,满足宣传人才培训、摄影摄像器材等宣传设备购置更新工作需求。

    (三)提升宣传队伍能力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新闻采集、信息编报、摄影摄像和网络技术应用等业务水平。拓展完善网站、微信(微博)、监督信息(动态、简报)专刊、电视广播媒体等宣传平台,实现立体化宣传。建立完善宣传人员培训制度,各街道要定期举办宣传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宣传队伍整体工作水平。积极传播正能量,为全卫生计生监督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积极推进宣传工作。2018我区将进一步扩大卫生计生监督行业影响力。各街道也要在媒体合作、扩大影响方面做好文章,推动宣传工作提质增效。

    (二)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全完善新闻发布、信息宣传、媒体采访、舆情应对等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区、街道两级协作联动,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参照宣传工作配档表(附件),列出具体配档表,按照配档表要求开展宣传活动

    (三)强化考核,确保实效。街道要加强宣传工作督查和指导,推动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建立健全统计通报制度,区卫计处将每季度通报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各街道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含每项活动2-4张图片及统计报表),请分别于615日和1215日前及时上报区卫计处区卫计处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卫生监督在行动系列宣传、主题宣传活动、专题宣传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导,结果通报全

    联系电话:0537-3255629

    邮箱:gxqjwc@163.com

     

    附件济宁高新区卫生监督工作新闻宣传配档表

     

     

    附件

    济宁高新区卫生监督工作新闻宣传配档表

     

序号

主题(专题)

时间

1

卫生监督在行动—“五进宣传活动

5月-12月

2

卫生监督在行动直击卫监报道

5月-12月

3

卫生监督在行动典型案例曝光

5月-12月

4

卫生监督在行动扶贫一线报道

5月-12月

5

校园结核病防治监督执法主题宣传

5月份

6

血液透析传染病防治主题宣传

4-8月份

7

医疗美容春蕾行动主题宣传

4-6月份

8

计划生育监督主题宣传

4-6月份

9

《职业病防治法》主题宣传

4-12月份

10

涉水产品卫生安全与选用主题宣传

5月份

11

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主题宣传

9-10月份

12

放射卫生监督主题宣传

10

13

《中医药法》主题宣传

10-12月份

14

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宣传周活动

5月中上旬

15

进行专题展播

5-8月份

16

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做客直播间活动

4月-11月

17

党建活动专题宣传

4月-12月

 

 

 

 

 

 

 

来源:社会事业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