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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C/2018-04792 | 发布机构: | 社会事业发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 |
成文日期: | 2018-12-2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各街道办事处、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监管,突出解决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依法推进健康山东、健康济宁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求,我区决定今年集中开展“健康高新卫监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强化医疗市场监管专项行动(2018年4月-11月)。进一步强化基层网格巡查职责,落实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市场暗访明查和工作督导,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规范行刑衔接。加强医疗专业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二、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春蕾行动”(2018年4月-10月)。集中进行梳理非法医疗美容开展形式、案件来源,总结经验教训,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提供新思路、新方法。集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查办案件,震慑违法分子,将“春蕾行动”推向深入。
三、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行动(2018年4月-9月)。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抽检、信息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动态管理等多种方式,强化住宿场所卫生和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客房服务操作不规范、游泳池水质不合格等热点问题,防止传染性疾病等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
“健康高新卫监行动”是依法推进健康高新建设、促进卫生计生系统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有力保障。各街道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要注重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参与,把专项行动抓细抓实,确保取得实效,为加快推进健康高新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春蕾行动”实施方案
3.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8年5月8日
附件1
强化医疗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健全医疗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融合二级三层卫生监督力量,提升医疗市场监管效能,继续强化打击无证行医高压态势,净化和规范医疗市场。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医疗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
(二)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依法执业水平;
(三)健全依法执业公示台,防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买卖;
(四)强化行刑衔接,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的移交;
(五)加强监督员培训,提高办案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基层网格巡查职责
1、明确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医疗市场巡查职责。一是定期巡查辖区内的医疗市场,发现违法行为,特别是无证行医行为应立即报告。落实每月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二是对已处置的无证行医案件,要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张贴《公告》,并做好维护工作;三是协助卫生监督机构查处无证行医案件;四是对卫生监督机构通报的已查处的无证行医,按规定进行查处效果监测,发现继续行医的及时报告。
2、区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对协管员报告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组织查处。
3、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市场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抽查,包括各级网格宣传培训情况、考核情况、巡查频次、巡查情况上报及案件查处回复情况等,通报督查情况。区级将对各街道网格化监管情况进行督查,覆盖率100%。
(二)加强医疗市场暗访明查和工作督导
1、针对投诉举报多、行政处罚少的街道,加强医疗市场暗访和督导,对所辖乡镇全覆盖。
2、把医疗市场暗访工作作为工作督查的总抓手。重点检查无证行医查处,基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市场监管网格化运行,依法执业公示台建设,行政处罚,涉嫌犯罪案件移交等工作情况。
3、落实约谈制,对医疗市场监管不到位、非法行医严重的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4、各街道要建立打击非法行医调度会制度,通报工作情况,研讨工作措施,统一指挥,整体推进。
(三)维护和完善依法执业公示台
截至目前,我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台已基本建成,为防止无资质人员非法执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特别是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买卖行为起到了关键的防范作用。下一步,要继续建立、完善依法执业公示台建设。一是在一级医院以下的医疗机构要建立依法执业公示台,依法执业公示内容至少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助理)医师、护士、乡村医生等医技人员执业证书;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二是对未建立依法执业公示台的机构要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三是高新区卫生计生处将结合医疗市场暗访对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四)做好行刑衔接工作
各街道要把掌握的无证行医情况及时上报;区卫计处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时,对已经进行两次处罚再次非法行医的要及时移交公安,并同时抄送检察院备案。
(五)加强医疗专业卫生监督员培训
区、街道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医疗专业卫生监督员培训员培训,提高监督检查和办案能力,迅速适应医政监督要求。
四、时间安排
1、10月1日前,各街道将医疗市场暗访情况总结及附表1报高新区卫计处。
2、10月1日前,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台建设情况(附表2)报高新区卫计处。
五、工作要求
(一)始终保持打击无证行医的高压态势。无证行医不但危害群众健康,扰乱医疗秩序,而且,无证行医造成患者伤残和死亡常常导致追究卫生监督员的法律责任。打击无证行医形势仍很严峻,现阶段的无证行医又出现了几个新的特点:一是随着《中医药法》的实施,中医养生机构必然大力发展,且已明确列入中医监督的监管范围。这些机构常打擦边球,有意无意地混淆中医保健行为与中医诊疗行为界限,一旦越界即为无证行医,这必将对我们形成很大的压力;二是随着我省乡村医生60岁退出机制的实施,退休乡村医生无证行医问题将日趋严重;三是非法微整形泛滥;四是网上行医成为新的非法行医形式。所以,各街道计卫办要始终高度重视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把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放在卫生监督的第一位,始终保持打击无证行医的高压态势不放松,要根据无证行医的新特点,深入研究整治方案,提高无证行医的防范和查处能力,确保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取得实效,彻底净化医疗市场。
(二)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近年来,我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明显提高,违法执业现象明显减少。但在基层医疗机构,法律知识培训不系统,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医疗法律、法规知识欠缺,对依法执业重视程度不够。医疗机构制定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等不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效衔接,甚至有脱离现象,造成执业不规范、违法违规执业问题。如空挂科目,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医疗技术,出租承包科室等现象仍然不时出现。一是要加强医疗机构的培训,医疗机构要每年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树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二是要结合双随机抽检,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三是要结合“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规范工程”开展乡镇卫生院的监督检查。
(三)继续规范和完善医疗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市打击无证行医网格化制度、医疗市场暗访明查制度、无证行医黑名单制度、规范化诊所制度、依法执业公示台制度等一系列医疗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做好我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各街道要继续规范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相关制度的有效融合和衔接,使其成为常规工作方式。区、街道要统一实行,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四)迅速提高医疗监督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医疗专业法律法规多,内容复杂,专业性强,违法行为形式多样,需要医疗卫生监督员既要具有法律知识、医学知识,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能力。在个别街道,由于人手不足等问题,医疗监督员执法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造成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主体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取证不实、程序不严等不少问题。高新区卫计处要把医疗专业的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利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多个层次加强医政监督员的培训工作。一是上挂下派,加强上下级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二是建立协作区,加强街道之间的相互交流;三是依托山东省中医监督培训基地,开展中医监督执法培训;四是组织案件评查活动,深挖案卷中存在问题,让大家知晓、理解、引以为戒,避免以后的行政处罚再犯类似错误;五是是推广标准案卷使用。省所已下发15个案由的标准案卷,今年,还将制作10个案由的标准案卷,下大气力推广标准案卷的使用。总之,要采取各种方式,迅速提高监督员的办案能力,提高工作水平,避免责任追究。
附表:1.医疗市场暗访明查工作报表
2.依法执业公示台建立情况统计表
附表1 医疗市场暗访明查工作报表 辖区村(社区)数 暗访村(社区)数 抽查标识医疗信息机构数量 发现涉嫌无证行医数量 现场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数量 存在问题的机构数量 出租承包科室 超出诊疗科目 聘用非卫 未建立依法执业公示台 附表2 依法执业公示台建立情况统计表 街道 日期: 医疗机构类别 辖区内总数 已建立公示台数 备注 一级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站 乡(镇)卫生院 门诊部 诊所 卫生所(室) 医务室 村卫生室(城区内) 合计 附件2 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春蕾行动” 实施方案 2017年5月-2018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按照行动方案要求,为确保医疗美容专项行动达到即定目标,经研究决定,2018年以宣传预防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春蕾行动”(以下简称“春蕾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2017年5月至今开展的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扩大专项行动整治成效,加大惩处非法医疗美容违法行为,净化医疗美容市场,规范医疗美容行为,建立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的长效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医疗美容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丛生。 二、工作任务 “春蕾行动”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延续,要抓好“四个集中”。 一是集中进行梳理分析。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形式多样、方式灵活,且非常隐蔽、难以发现。从执业人员层面看,有正规医疗机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医务人员私开诊所、违规举办或参与医疗美容培训授课的情形,有非医务人员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注射、手术等情形;从开展非法医疗美容的形式看,有的是在生活美容机构违规开展、有的是通过微信圈预约到执业人员家中违法违规操作、有的是通过朋友介绍聘请执业人员上门服务等。针对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出现的方式类型,各街道要进行集中研究,对前期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分析,总结经验,为下一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提供思路。要注重梳理非法医疗美容线索来源、案件查办经验、教训等,在分析中找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更好地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 二是集中营造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宣传氛围。目前,大中专学生群体是微整形的主力军,容貌俊美已成为大学生就业成功的重要筹码、高中生进入高等学符的“注册资本”,通过医学整容追求容貌俊美已成为他们的首要选择。各街道要针对有医疗美容迫切需求的群体,通过开展医疗美容知识讲座、发放医疗美容宣传资料进校园、进社区,在当地媒体、互联网等宣传媒介上开设医疗美容专栏,在“五一”劳动节等重要时间点广泛进行宣传,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同时各街道还要在暑期来临之前,以大中专院校为重点,开展“四个一”医美宣传活动,即建立一支志愿者宣传队伍,推出一批非法医疗美容典型案例,开展一次医疗美容宣传进校园行动,制作一部医疗美容安全宣传微视频,真正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的关口前移,让求美人士到有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去提升自我、追求完美,从根本上减少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的发生。 三是集中组织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是一个反复抓、抓反复的过程,如果抓抓停停、时紧时松,工作就会缺乏持续性,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就会落空,即将开展的“春蕾行动”也将无从谈起。各街道要注意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前期开展专项行动情况,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组织好对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结合实际情况分3个层次展开。一是在对前期开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以前期开展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为监督检查重点,就相关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稽查;三是以生活美容场所为监督检查重点,成立由公共场所监督专业、医疗卫生监督专业组成的联合监督检查组,对生活美容场进行监督检查,重在排查场所是否存在非法医疗美容行为。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将“春蕾行动”推向深入。 四是集中查办相关案件。及时查办非法医疗美容案件,能够有效震慑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有助于规范医疗美容市场。各街道要加大对非法医疗美容案件的侦办力度,集中本地卫生计生办案能手从速、从快进行办理。对于进入办案流程还未办结的案件,要集中组织、抓紧办理、尽早结案;对于发现相关线索还未立案的案件,要集中研究、加紧甄别,符合立案条件的抓紧立案;对于需移交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案件,要逐一登记、适时移交、及时跟进。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4月)。4月是国家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动收官阶段,也是“春蕾行动”的启动阶段。各街道要在扎实落实专项行动“回头看”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春蕾行动”的启动,做到边收官、边启动;要按照本通知集中梳理分析内容安排,在组织好专项行动“回头看”的同时,要下大力抓好梳理分析,做到把问题原因查实、把案件线索理清、把案件类型找准。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至6月)。各街道要集中组织宣传力量开展医美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切实按照“四个一”的标准要求,广泛进行宣传,积极开展活动;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社会媒体,发布医疗美容相关内容,让求美人士知晓医疗美容,让普通民众了解医疗美容,在全社会形成对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三)统一行动阶段(7月至9月)。各街道要在大中专院校学生放假期间,集中专业骨干组织实施好“集中组织监督检查、集中查办相关案件”所明确的工作任务,两项工作任务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交叉,既可独立实施,又可交叉进行。各街道要根据本地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不等不靠,勇于承担,真抓实干,切实把工作落实好、把任务完成好。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各街道对“春蕾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典型案例及工作成效,提出工作建议,并于10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统计表(附表1、2、3)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高新区卫计处。开展“春蕾行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案例(内容同表3)可随时上报,卫计处汇总、筛选后分批推送到市卫生监督微信平台、济宁市卫生监督网上进行宣传推广,另还将推荐上报山东省卫生监督所予以选刊。 高新区卫计处将择机对各街道“春蕾行动”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春蕾行动”是对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实施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深入贯彻,是治理医疗美容市场乱象丛生的重要一环。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集中组织、重点实施,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抓好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春蕾行动”上来,要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不抓“春蕾行动”是失职,完成不好“春蕾行动”是渎职的工作理念。 二是要集中发力,专项整治。各街道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吸收前期专项行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各街道贯彻“春蕾行动”方案,认真抓好此项行动的部署安排,并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组织好此项行动的贯彻落实,不流于形式、不疲于应付。 三要善于总结,形成机制。各街道要在前期开展专项行动总结形成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对“春蕾行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梳理,做到边行动、边梳理、边完善,将梳理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融入到已建立的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之中,真正建立起一套适合本区域特点的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长效监管机制。 电话:0537-3255629 附表:1.医疗美容“春蕾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2.医疗美容“春蕾行动”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附表1 医疗美容“春蕾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机构类别 监督检查数(家) 机构资质情况 医疗机构对医疗美容诊疗行为管理情况 人员资质情况 备注 具备许可资质情况 未批准许可资质情况 医疗机构使用非医师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机构数(家) 医师对其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医疗机构家数 非医师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人数) 医师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未备案(人数) 检查机构数(家) 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家) 对医疗美容项目进行备案(家) 检查机构数(家) 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家) 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家) 医院 妇幼保健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卫生院 门诊部 诊所 生活美容场所 街道(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表2 医疗美容“春蕾行动”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街道(盖章) 填表日期: 处理情况 非法医疗美容 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 无证行医 医疗机构 药品 医疗器械 检查对象数 案件数 责令改正数 警告数 责令停业整顿户数 罚款户(人)次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吊销行政许可资质 移送司法机关 投诉举报情况:投诉举报 件;办结 件;实施行政处罚 件;反馈 件;举报人满意 件。 附件3 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标准、规范。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经营者加强卫生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客房服务操作不规范、游泳池水质不合格等热点问题,防止传染性疾病等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 二、工作重点 1.住宿场所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客房服务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卫生检测及公示情况,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经营者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上次卫生监督机构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2.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游泳场所池水循环净化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消毒剂、消毒设备的索证、储存和使用情况,浸脚消毒池水更换情况,水质检测及“三公示”情况,健康危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经营者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上次卫生监督机构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三、主要措施 (一)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充分调动经营者卫生安全管理的主动性,组织和指导辖区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经营者的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帮助发现问题和隐患,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二)开展监督抽检。根据国家和省“双随机”抽检计划下达的任务和要求开展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抽检。住宿场所开展室内空气和床上卧具、毛巾、茶具等顾客用品用具检测,游泳场所开展泳池水和浸脚消毒池水检测。 (三)落实卫生信誉度等级动态管理机制。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场所,该降低信誉度等级的坚决予以降级。 (四)做好信息公示。各街道应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站、手机等媒体及时发布监督信息,将监督检测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和场所名称及时向公众通报或公示,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 四、 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各街道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市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部署本辖区内所有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开展日常卫生安全工作自查自纠。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5月)。辖区内所有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开展日常卫生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场所制度建立、卫生检测、各项卫生操作、设施设备、有关登记记录等进行全面自查。 (三)集中行动与督导检查阶段。各街道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4-7月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检查,4-10月开展住宿场所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行动实效。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区卫计处将适时组织对各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上报阶段。各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汇总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填报汇总表,并于7月15日前将游泳场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汇总表、10月15日前将住宿场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汇总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高新区卫计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推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导、有总结,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将专项行动抓细抓实。 (二)稳扎稳打,提升工作效能。检查辖区内全部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对问题单位、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研究,力求突破。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严防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规范和标准及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强化公众卫生法律意识,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知晓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公众正确健康消费。 联系电话:3255629 电子邮箱:jngxwsjd@163.com 附表:1. 2018年住宿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表 2. 2018年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表 3. 2018年住宿场所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4. 2018年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表1 2018年住宿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卫生信誉度等级: A □ B □ C □ 不予评级 □ 未实施量化分级 □ 检查内容 结果判定(单选) 备注 制度及档案建立情况 1.制定客房服务、清洗消毒等岗位卫生操作规程 1是□ 2规程有缺项(内容不全)□ 3否□ 2.制定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是□ 2制度有缺项(内容不全)□ 3否□ 3.制定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 1是□ 2制度有缺项(内容不全)□ 3否□ 4.现场配备卫生管理档案盒或档案夹 1是□ 2否□ 5.卫生管理档案资料完整 1是□ 2否□ 制度执行情况 6清洁客房、卫生间的工具(如抹布、清洁刷等)分开专用,应有明显区别标示 1是□ 2否□ 无明显区别标示的也视为“否” 7.面盆、浴缸、坐便器、地面、台面等清洁用抹布或清洗刷分设,应有明显区别标示 1是□ 2否□ 无明显区别标示的也判为“否” 8.毛巾、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床上用品一周至少更换一次,有更换记录,记录内容齐全(有日期、时间、房间号、物品种类、件数、签名) 1是□ 2合理缺项(无公共用品)□ 3否□ 更换记录不齐全的也判为“否” 9.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1是□ 2合理缺项(无一次性用品用具)□ 3否□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 10.现场配备棉织品相应消毒设施,且正常使用 1是□ 2合理缺项(棉织品外洗或无公用棉织品)□ 3否□ 不在现场或未正常使用的也判为“否” 11. 棉织品自洗的,有棉织品清洗消毒记录,且记录完整(有清洗消毒日期、时间、物品种类、件数,消毒时长、方法、消毒人员签名等);棉织品外送的,有双方签收记录,且记录完整(记录包括送出和回收日期、时间、物品种类、件数、双方签名等),还应有清洗单位营业执照和清洗合同 1是□ 2否□ 3棉织品外送的,未索取清洗单位营业执照或无清洗合同□ 记录内容不完整的判为“否”;无公用棉织品的判为“是” 12.清洗消毒后的棉织品存放于专用保洁设施内 1是□ 2保洁设施非专用□ 3否□ 无公用棉织品的判为“是” 13.现场配备杯具相应消毒设施(采用化学法消毒的还应有消毒剂配比容器),且正常使用 1是□ 2合理缺项(无公用杯具)□ 3否□ 不在现场或未正常使用的也判为“否” 14.有杯具清洗消毒记录,且记录完整(有清洗消毒日期、时间、物品种类、件数,消毒时长、方法、消毒人员签名等) 1是□ 2记录内容不完整□ 3否□ 无公用杯具的判为“是” 15.清洗消毒后的杯具存放于专用密闭保洁设施内 1是□ 2保洁设施非专用□ 3否□ 无公用杯具的判为“是” 16.棉织品、杯具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操作符合规程,消毒方法恰当 1是□ 2消毒方法不恰当□ 3否□ 卫生检测 17.按规定开展空气质量检测,检测应符合每年不少于1次的要求 1是□ 2开展检测,但项目或指标不符合要求□ 3未开展检测(不符合每年不少于1次的要求)□ 18.按规定开展顾客用品用具检测,检测应符合每年不少于1次的要求 1是□ 2开展检测,但项目或指标不符合要求□ 3未开展检测(不符合每年不少于1次的要求)□ 19.检测报告进行公示 1是□ 2否□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0.经营者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检查内容齐全,有自身检查记录 1是□ 2检查内容不全□ 3否□ 21.针对存在的问题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有记录 1是□ 2仅部分问题有整改措施□ 3否□ 22.经营者对自查问题开展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1是□ 2部分整改□ 3否□ 整改落实情况 23.对上次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 1是□ 2部分整改□ 3否□ 注:上述检查内容,达到检查内容所描述的全部要求,方可选“是”。 附表2 2018年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卫生信誉度等级: A □ B □ C □ 不予评级 □ 未实施量化分级□ 检查内容 结果判定(单选) 备注 制度及档案建立情况 1.制定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补水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 1是□ 2制度有缺项(内容不全)□ 3否□ 2.制定池水循环、净化、补充、消毒操作规程 1是□ 2规程有缺项(内容不全)□ 3否□ 3.制定浸脚消毒池水更换消毒操作规程 1是□ 2否□ 4.制定场所自身检查和检测制度 1是□ 2制度有缺项(内容不全)□ 3否□ 5.建立健康危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是□ 2否□ 6. 现场配备卫生管理档案盒或档案夹 1是□ 2否□ 7. 卫生管理档案资料完整 1是□ 2否□ 制度执行情况 8. 消毒药剂、设备索取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卫生学评价报告 1是□ 2索证不全□ 3否□ 9.存放消毒剂的库房,物品分类存放,标记明显 1是□ 2否□ 10.消毒剂标签标识齐全 1是□ 2否□ 11消毒剂使用执行登记制度,有使用记录 1是□ 2否□ 12.对池水循环、消毒、补水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完整 1是□ 2记录不完整□ 3否□ 13.配备游泳池水循环消毒设备,且正常运转 1是□ 2人工投加药剂□:无消毒剂自动投 加设备,但实施人工投药的 3否□:净化、补新水、消毒系统任 何一项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均 为“否” 14.有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 1是□ 2有浸脚消毒池,但非强制通过式□ 3否□ 15.浸脚消毒池水每4h更换消毒液,有更换消毒记录 1是□ 2否□: 16.现场配备检测池水余氯的设备和药剂,能正常使用 1是□ 2不能正常使用□ 3否□ 17.现场配备检测池水PH值的设备,能正常使用 1是□ 2不能正常使用□ 3否□ 18.有池水水质监测公示栏,公示余氯浓度、PH值、水温等自测结果,有自测记录 1是□ 2否□ 19.开展泳池水质第三方检测,检测项目符合要求 1是□ 2开展检测,但项目不全□ 3未开展检测□ 20.检测报告进行公示 1是□ 2否□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1.经营者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检查内容齐全,有自身检查记录 1是□ 2检查内容不全□ 3否□ 22.针对存在的问题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有记录 1是□ 2仅部分问题有整改措施□ 3否□ 23.经营者对自查问题开展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1是□ 2部分整改□ 3否□ 整改落实情况 24.对上次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1是□ 2部分整改□ 3否□ 注:1.上述检查内容,达到检查内容所描述的全部要求,方可选“是”。 附表3 2018年住宿场所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本表 “检查内容判定结果”中的1、2、3对应的是监督检查表中“结果判定”的1、2、3选项,本表填写相应选项的单位数。 检查内容 辖区 单位总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检查内容判定结果(家) 23项检查内容全部合格的单位数(家) 下达监督意见书单位数(家) 下达监督意见书份数(份)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数(家) 问题整改到位单位数(家) 立案 单位数(家) 处罚单位数(家) 罚款单位数(家) 罚款金额(万元) 1 2 3 制度及档案建立情况 1.制定客房服务、清洗消毒等岗位卫生操作规程 2.制定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3.制定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 4.现场配备卫生管理档案盒或档案夹 — 5.卫生管理档案资料完整 — 制度执行情况 6清洁客房、卫生间的工具(如抹布、清洁刷等)分开专用,应有明显区别标示 — 7.面盆、浴缸、坐便器、地面、台面等清洁用抹布或清洗刷分设,应有明显区别标示 — 8.毛巾、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床上用品一周至少更换一次,有更换记录,记录内容齐全 9.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 10.现场配备棉织品相应消毒设施,且正常使用 11.棉织品自洗的,有棉织品清洗消毒记录,且记录完整; 棉织品外送的,有双方签收记录,且记录完整,还应有清洗单位营业执照和清洗合同 12.清洗消毒后的棉织品存放于专用保洁设施内 13.现场配备杯具相应消毒设施(采用化学法消毒的还应有消毒剂配比容器),且正常使用 14.有杯具清洗消毒记录,且记录完整(有清洗消毒日期、时间、物品种类、件数,消毒时长、方法、消毒人员签名等) 15.清洗消毒后的杯具存放于专用密闭保洁设施内 16.棉织品、杯具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操作符合规程,消毒方法恰当 卫生检测 17.开展空气质量检测,检测应符合每年不少于1次的要求 18.开展顾客用品用具检测,检测应符合每年不少于1次的要求 19.检测报告进行公示 —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0.经营者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检查内容齐全,有自身检查记录 21.针对存在的问题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有记录 22.经营者对自查问题开展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 23.对上次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 注:上述检查内容,达到检查内容所描述的全部要求,方可选“是”。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科室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附表4 2018年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本表 “检查内容判定结果”中的1、2、3对应的是监督检查表中“结果判定”的1、2、3选项,本表填写相应选项的单位数。 检查内容 辖区 单位总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检查内容判定结果(家) 24项检查内容全部合格的单位数(家) 下达监督意见书单位数(家) 下达监督意见书份数(份)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数(家) 问题整改到位单位数(家) 立案 单位数(家) 处罚单位数(家) 罚款单位数(家) 罚款金额(万元) 1 2 3 制度及档案建立情况 1.制定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补水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 2.制定池水循环、净化、补充、消毒操作规程 3.制定浸脚消毒池水更换消毒操作规程 — 4.制定场所自身检查和检测制度 5.建立健康危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6.现场配备卫生管理档案盒或档案夹 — 7.卫生管理档案资料完整 — 制度执行情况 8.消毒药剂、设备索取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卫生学评价报告 9.存放消毒剂的库房,物品分类存放,标记明显 — 10.消毒剂标签标识齐全 — 11消毒剂使用执行登记制度,有使用记录 — 12.对池水循环、消毒、补水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完整 13.配备游泳池水循环消毒设备,且正常运转 14.有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 15.浸脚消毒池水每4h更换消毒液,有更换记录 — 16.现场配备检测池水余氯的设备和药剂,能正常使用 17.现场配备检测池水PH值的设备,能正常使用 18.有池水水质监测公示栏,公示余氯浓度、PH值、水温等自测结果,有自测记录 — 19.开展泳池水质第三方检测,检测项目符合要求 20.检测报告进行公示 — 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1.经营者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检查内容齐全,有自身检查记录 22.针对存在的问题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有记录 23.经营者对自查问题开展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 24.对上次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注:上述检查内容,达到检查内容所描述的全部要求,方可选“是”。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科室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