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AL/2019-01350 发布机构: 柳行街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19-07-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柳行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柳行街道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7 16:34:17 点击次数:


各社区、村,各部门,各大企业,各校、医院

《柳行街道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行街道办事处

                                                                                              2019年77


 

 

柳行街道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建国70周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20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济高新管办发〔2019〕20号)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着力“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73321”工程,着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爆燃事故,有效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推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二、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10月底结束。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工序“四个重点”,由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实施。

6月份,结合开展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类企业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7至8月份,街道组织对辖区企业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安委会各有关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分行业领域对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安委会组织对国有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9至10月份,开展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期间,街道负有监管执法职能的有关部门统一组织进行执法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从严从细组织实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街道安委会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参照上级制定的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细化明确排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问题表现、处置依据等具体事项,保证此次排查整治精准有效。其中,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以及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废处理等高危企业和单位,一律组织专家进行风险普查和安全评估,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分级挂牌督办。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检查发现对风险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或虚查假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属部门监管疏漏的,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落实企业法定职责和法规规程。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检查发现安全承诺不履行、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不到位、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对责任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一并进行处罚,公示处罚结果,并推送到“信用济宁”平台;对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的失信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发动职工群众举报风险隐患、非法生产经营和“三违”行为,保护举报人权益,依法依规兑现举报奖励。

(三)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专项检查。对高危企业逐一检查,对其他行业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全员培训考核任务,企业“三类人员”是否培训合格后上岗,现场抽测岗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是否合格。对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一律责令整改直至停产整改。发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员工未经培训或再培训不合格的,企业新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的,岗位作业人员抽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

(四)实施更加严格的执法检查。负有监管执法职能的有关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和实施细则,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街道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采取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执法处罚要聚焦重点、严于日常,对高危企业进行“全覆盖”式执法检查,对其他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立案查处、公开执法结果并跟踪整改落实,涉及刑事犯罪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街道各部门要围绕事故易发多发和风险隐患集中的领域,依法查处一批重大突出问题,警示震慑同类企业自查自纠。街道安委会对有关部门执法检查和处罚情况进行适时通报。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全街道执法检查的指导协调,确保执法检查内容、程序、标准、效果相一致。实行执法检查责任制,对检查发现或者职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立案、不处罚、不监督整改的,相关监管执法人员一律按失职查处;对一罚了之、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按渎职论处。

(五)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省、市将一律提级调查,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在严厉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属地和行业监管部门责任。追究分管负责同志责任的,必须同时追究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落实属地“打非”责任,突出交界地带、偏僻场所、废弃厂房和出租屋等重点区域,严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废弃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等其他违法行为。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部门要深入研究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督导检查。党政领导同志在基层调研督导工作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基层和分管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上率下,传导压力。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要将有关部门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到日常督导、巡查等工作。对活动开展不力或出现有较大影响事故的单位实施重点关注。街道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工作调度和分析研判。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要利用全区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工作体系和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各部门要组成工作专班,抓好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指挥调度和督导落实。各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附:1、柳行街道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分工方案

3、专项行动期间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形

 

附件1

柳行街道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张茂盛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晓彤   党工委副书记

张兆新   党工委副书记、柳行派出所所长

吴恒军   办事处副主任

 员:夏长花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赵广辉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吴宪伟   党工委委员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肖翠香   党建群团办公室副主任

张亚宁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

护办公室)副主任

杨淑霞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吕子红   社会稳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家河科技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戈文华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兼五厂社区党总支书记)

寇宏伟   社区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

副主任(兼绿色家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桥社区党总支书记、广安家园社区党

总支书记

王保存   执法协调办公室主任(兼新杨柳社区

        党总支书记)

王庆斌   崇文社区党总支书记

    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红星   柳行执法大队队长

许以所   柳行交通监察大队队长

 

 

 

 

 

 

 

 

 

 

 

 

 

附件2

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分工方案

一、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重点任务及分工

坚持全面监管防范与重点排查整治相结合,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实施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落实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深入排查部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安全监管盲区,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三违”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予以整治的行为,重大安全风险不评估管控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ol list-paddingleft-2" style="list-style-type: decimal;">

  • 柳行交通监察大队牵头负责,重点围绕公路运输,特别是客运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限运输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重点围绕物流运输存储及装卸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重点围绕“两客一危”、公交车、桥梁涵洞、高风险路段监管,各类道路路面安全管控,“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危险驾驶、货车非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 杨家河科技创业园牵头负责,煤矿领域重点围绕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采深超千米、单班下井人数多和C、D类煤矿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电力领域重点围绕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建设施工活动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油气管道领域重点围绕油气管道占压、泄露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商贸领域重点围绕商贸流通业、大型商场综合体、各类餐饮娱乐场所、拍卖、典当、旧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安全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重点围绕用电用气用油安全、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等方面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由派出所牵头负责,重点围绕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由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重点围绕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及市政设施运营维护有限空间作业,转包、违法发包、围标串标、挂靠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城镇燃气安全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由为民服务中心牵头负责,重点围绕渔船适航性、船员持证上岗、救生消防和通讯等安全设备配备、渔业养殖作业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重点围绕农业机械超期服役、违规作业、违章载人以及组织实施跨地域大规模耕播、收割作业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六)由党建群团办公室牵头负责,重点围绕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及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七)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负责,教育领域重点围绕校园、校舍、校车、高校实验室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民政领域重点围绕社会福利机构建筑设施情况和人员特点,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突发事件疏散应急演练。卫生领域重点围绕医院、疾控机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电梯、压力容器、易燃易爆设施器材物品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八)由市场监管牵头负责,重点围绕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九)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重点围绕危化品行业领域“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储存场所,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维护保养和运行情况,工贸领域粉尘作业、高风险作业场所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其主管部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聚焦“四个重点”的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重点区域。1化工企业和重点监控点;2.其他工业园区和高危企业聚集区;3.铁路公路沿线;4.采矿区;5.有高危企业的人口密集区和其他重点区域。

    (二)重点行业领域。1.氯碱、煤化工、精细化工等行业;2.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3.冶金、工贸和粉尘涉爆行业;4.民爆物品行业;5.管道运输和燃气行业;6.其他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以及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废处理等行业领域。

    (三)重点企业。1.在评级评价中因安全评级不合格被列为“差”评的企业;2.近两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发生爆燃事故的企业;3.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4.位于人口密集区内或安全距离不达标的高危企业;5.停产关闭企业;6.搬迁改造或拟搬迁改造企业;7.安全生产基础差、防控能力差等不放心企业。

    (四)重点环节和工序。1.高温高压装置区、储罐区和装卸区,自动化控制区域,重点防火单位等容易形成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和可能造成爆燃事故、中毒窒息事故的重点工序、环节、设备、场所、岗位等;2.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3.高危企业开停车、重大工艺调整、新改扩项目试生产等环节;4.企业外来施工。

    对于“四个重点”,要精准施策、重点管控。对重点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实行领导干部包重点区域制度,落实区域安全治理和监管防范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等级,必要时在区域内实行封闭化管理,细分监管网格,责任具体到人,防范区域安全风险。对重点行业领域,分行业制定实施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指南,加强全流程全链条安全管控,严查严禁突击生产、超负荷生产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并通过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或者增加轮换班次等方式,减少同一作业区域现场操作人员,降低事故风险。对重点企业,建立重点管控企业清单,逐一落实检查排查和监管防范措施,重点时段内要采取选派干部驻企监管等方式,严格盯守,严密防范,严查严处带病运行、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等风险因素,保证企业本质安全。对重点环节和工序,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要求,逐一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管控措施。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期间一律提级管理,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必须进行作业审批,必须进行安全监护,不具备作业资质的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对于“五个必须”没有落实到位的,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依法给予处罚。高危企业开停车、试生产等环节,一律严格源头管控,专项行动期间暂停此类作业。对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企业生产经营现场施工作业的,严格审批、严格监督、规范管理,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包方企业承担主要责任。

     

    附件3

    专项行动期间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形

    专项行动期间,视情对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有关市实行“一票否决”:期间发生两起较大事故的;发生重大事故的;发生死亡3人以上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

    (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发生较大爆燃事故的;发生致人死亡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发现2处以上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乡镇(街道)实行“一票否决”:发生致人死亡爆燃事故的;发生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未予有效制止的。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发生爆燃事故的;因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三违”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经挂牌督办仍未完成整改的; 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的。

  • “一票否决”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推荐为评先树优对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或晋升职务、级别。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年内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对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

     





来源:柳行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