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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6 09:55:19 点击次数:

本报告由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T3栋12楼,联系电话:0537-325515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及相关决策部署,聚焦高新区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有序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条,回复办理12345政务热线等群众咨询103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无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政府信息工作围绕高新区管委会中心工作和本局预决算公开、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直达资金、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国资国企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的重点,遵守宪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信息公开年报等版块,方便社会公众搜索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各处室的职能职责,明确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格式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层层抓落实做到政府信息公统计开与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有些地方仍需值得改进。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公开信息渠道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全面、多角度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规范栏目设置,充实栏目内容,紧跟时代发展,展现形式多样化。调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落实决策公开。围绕“十四五”规划,专题公开高新区“十四五”总体规划及各领域专项规划。

二是深化管理和服务公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强制、其他管理服务等信息发布。

三是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新建“政府工作报告”专题页面,集中公开历年政府工作报告及政府工作报告落实进展情况。

四是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情况等领域做好精细化公开。

五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集中公开文字、图解等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

word版: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版:【图解】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