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AK/2020-10705 | 发布机构: | 洸河街道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街道办事处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0-11-0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工作效果,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收官年最后两月,全面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通过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有效控制各类施工工地、城市扬尘、各类道路等扬尘污染。高效、精准、全面管控我区各类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推动实现全市“十三五”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
水污染防治目标:水检测断面全部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工作时限
2020年11月2日至12月31日。综合整治工作不分阶段,扬尘问题立查立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重点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1、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建筑、拆迁、道路、水利等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 个 100%”、6 项加细加严措施,安装视频和PM10在线监控并联网。突出抓好拆迁和土方开挖过程的扬尘管控,拆迁工地一律实行湿法作业,把拆迁对象全部用水淋透后方能拆迁;施工工程土方开挖前,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视频和PM10在线监控设施全部落实到位方能开工。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分工: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任务落实情况监管。
2、强化城市扬尘管控。物料运输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十个必须”》,对城市建成区渣土运输车辆经过的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做好渣土车辆管控,严格落实好建筑渣土管理工作导则,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渣土车,确保持证运输、车身干净、不得抛撒;不得为存在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提供渣土运输服务。严格落实城市和城市外道路保洁管理导则,做好城市道路保洁工作,道路积尘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加强各类道路深度保洁工作,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比例,主城区主次干道达到深度保洁标准。加强渣土车辆管控,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化措施,规范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的时间和路线,提倡“阳光运输”,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洸河执法大队
责任分工: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城市道路扬尘管控,洸河执法大队负责渣土车辆管控。
3、强化物流园区扬尘管控。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取缔非法占地物流园区和非法占地停车场文件精神,对园区内所有停车场、物流园区进行排查整治,达到规范经营要求,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立即关停。
责任单位:科技金融创新园管理委员会
责任分工:科技金融创新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街道属地企业、工业园和物流园区、企业内部停车场的标准化建设和整治工作。
4、强化工业企业扬尘管控。按照重点行业导则要求,全面排查无组织排放情况,深度治理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环节。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厂内转移、破碎、筛分、清理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管理,采取密封、封闭等有效措施,所有进出厂区的物料应封闭运输,运输车辆应进行冲洗;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物料装卸应设置抑尘喷洒设施或收集处理设施;厂内物料转移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不能使用密闭方式的要采取抑尘或封闭措施;物料搅拌、破碎、筛分应封闭进行,并配套除尘设施。加强厂区降尘管理,增加厂区绿化覆盖率。加强对“小散乱污”“三无作坊”的查处力度,坚决进行取缔;加强对区内小机械加工企业无序排放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科技金融创新园管理委员会
责任分工: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科技金融创新园管理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能负责相关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对区内小机械加工企业违规排放行为进行监管,对“小散乱污”“三无作坊”的排查取缔工作。
5、强化扬尘死角管控。强化绿化和屋顶积尘管控力度,深入实施“千树见绿”专项行动和屋顶积尘清扫工作。定期冲洗绿化带、行道树以及其他植物上附着的积尘,保持叶片清洁,土基湿润,避免二次扬尘污染。开展绿化带专项整治,及时清理道路两侧的泥土、泥浆、垃圾,及时补植补栽缺损绿化,对道路绿化带、行道树树坑采取固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泥土外溢造成扬尘污染。对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积尘、垃圾进行清理保洁,确保楼顶保洁到位、无尘土积存现象。有条件的可以在屋顶进行绿化。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责任分工:综合执法办公室、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绿化范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千树见绿”专项行动和屋顶积尘清扫工作落实到位。
6、强化移动源管控。加快推进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车辆;严查车辆闯禁行区行为,对各类柴油货车、农用车等闯禁行区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对违规进入高排放控制区或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时上报区有关部门,消除冒黑烟现象。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洸河派出所
责任分工: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并负责国三及以下排放车辆淘汰工作和治超联合执法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洸河派出所严查车辆闯禁行区行为,对各类柴油货车、农用车等闯禁行区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对违规进入高排放控制区或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时上报区有关部门。
7、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涉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按照《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业企业、面源污染、移动源污染等减排措施。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任分工: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工业企业内部堆场等扬尘管理,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筑工地扬尘管理、交通施工项目扬尘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道路扬尘管理、道路保洁、市政园林、公路施工扬尘管理。
8、强化村庄和社区散煤、烧柴治理。加大村庄散煤治理力度,坚决取缔散煤销售摊点,严禁私自储存、运输、销售;严格控制村庄社区内燃烧散煤、木柴等生物质污染环境问题;严格对沿街商铺、餐饮饭店散煤使用情况进行处置。
责任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所、洸河执法大队、各社区、各村居
责任分工: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散煤存放点的清理取缔,严禁储存、销售;各社区、各村居负责巡查、制止社区、村居内燃烧散煤、木柴等生物质污染环境问题;洸河执法大队负责研究商户、餐饮饭店查处。
9、强化非法加油站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移动非法加油车,依法取缔非法加油车(站),销毁非法加油设备,加大运输车辆监管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净化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科技金融创新园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所、洸河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责任分工:科技金融创新园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非法加油站(车)查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油品抽检 ,洸河派出所负责相关涉案人员稳控,情节严重的依法拘留并进行处罚,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非法加油设备的销毁、存放,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存油清理处置。
10、加强餐饮油烟治理。规范餐饮店、机关事业单位等餐饮油烟排放,查处不安装、不使用或不正常清理、不正确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行为,整治油烟排放污染。
责任单位:洸河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分工:洸河执法大队牵头负责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和使用查处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新上餐饮项目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工作。
11、深化异味污染扰民查处治理整顿。持续开展异味源排查工作,制订长效管理、检测机制,查处违法排放异味的企业、作坊,加强对雨污水管网清理清掏,加强对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境卫生整治。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任分工: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区内异味污染源排查工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雨污水管网清理清掏工作;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对沿街井篦子积存垃圾、生活垃圾转运站整治工作。
(二)水污染防治
1、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管理。常态化开展雨水管网倾倒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倾倒泔水、杂物、垃圾、清扫废水等违法行为,对淤积严重管网及时进行清掏和抽吸。合理布设厨余垃圾、泔水收集设施,严格按照《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对收集、运输、处理过程进行监管,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责任单位:洸河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办公室
责任分工:洸河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行为;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对淤积严重管网及时进行清掏和抽吸。
2、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各级河长加大河道巡查力度,保障巡河频次和质量。要突出巡查重点,全面摸排河流两侧污染源,强化污染源管控。要抓好河流水域岸线管理,深入组织开展清河行动,坚决制止沿河乱倒垃圾、违法建设等违规行为。针对断面要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做到有的放矢、分类施策、快抓快治,保障水质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责任分工: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河长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巡河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解决河流(湖泊)水质污染问题,加强河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等工作。
3、严控排灌站污水入河。加快对沿河排灌站检查工作,2020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对设施损坏排灌站的修复工作。11 月 15 日前完成洸府河排灌站检查和检修工作,严禁污水通过排灌站排入河流,确保排灌站正常使用。利用现有及新挖渠系、地下沟、坑塘等,合理规划连通相关沟渠涵闸,制定农田回水内循环路线,实现田间水系内循环,严禁农田退水入河。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责任分工: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沿河排灌站问题排查工作,完成排灌站等水利设施修缮。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田退水治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调整“环保十一条工作线”工作。在“环保十一条线”工作机制基础上,污染防治指挥部根据环保工作形势任务,进一步调整各部门职责分工,完善责任制度;进一步细化重点区域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
(二)持续调度督导问责。党政办公室、纪工委,调度各有关部门各项管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跟踪问效。
(三)强化执法、巡查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巡查,严肃精准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一旦发现,立即整改,再次发现,上报区有关部门。
(四)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大张旗鼓宣传履职尽责、成效显著的正面典型,实施全员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