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AK/2020-10706 | 发布机构: | 洸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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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
标 题: | 洸河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区部署,洸河街道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洸河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有序进行,达到工作目标,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治理范围
洸河街道范围内的所有小区(包括安置小区、老旧社区在内的居民住宅小区),特别是重点社区范围内的小区。
二、治理重点
重点整治社区小区消防安全五项内容:
(一)是否规范配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是否完备,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需成组配置,新购置的灭火器有效期限三年,充装的灭火器有效期两年。
(二)小区内(外)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消火栓系统管网不应漏水,室内消火栓箱内配件(消火栓、水枪、水带、消防卷盘等)齐全、完好,无被遮挡影响使用,供水是否正常;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三)小区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上不应设置挡车墩及障碍物,不得随意停放车辆,严禁违章搭建占用、堵塞消防车道。
(四)小区内电动车充电是否规范。电动车不可“进楼入户”和“飞线充电”,严禁居民将电动车停放在住宅楼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
(五)小区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居民住宅楼道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随意堆放杂物或停放电动车。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设置是否合理和保持完好有效。
三、时间节点
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8月25日)。对城区所有社区小区特别是重点社区全部检查一遍,对消防器材缺失、过期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第二阶段(从8月26日起到创城结束)。持续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工作措施
(一)立即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从即日起,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所有社区小区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问题自查,派出所、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同步开展检查,全面查改灭火器缺失、过期,占用消防车通道,私拉乱接电线,楼道堆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隐患问题。检查时要对照《洸河街道小区消防检查记录表》(附件1),逐项检查,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都要签字,存档备查。
(二)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督导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小区立即整改,特别是对灭火器缺失、过期失效的,务必于8月25日前整改完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整改落实。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派出所要继续加大消防行政案件办理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处罚,决不姑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压实各方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创城实地测评社区消防工作不失分。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提升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隐患能力和水平。派出所、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办、各社区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洸河街道派出所。工作组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完善消防隐患联合整治、防火业务联合培训、消防安全联合宣传等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形成管控合力。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履职,主动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办事处将强化督导问责,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造成在创城工作中失分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各社区明确专人抓好情况报送工作,每周一、三、五上午9点前各上报一次工作情况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统计表》(附件2)。
联系人:白中华18653761188、戴强13562719969
附件:1、洸河街道小区消防检查记录表
2、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统计表
附件1:洸河街道小区消防检查记录表
编号:[ ]第 号
住宅小区名称 | |||||
住宅小区地址 | |||||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
物业服务企业联系方式 | |||||
检查人员(签名) | 单位随同检查人员(签名) | 检查日期 | |||
检查内容和情况记录 | |||||
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及完好有效情况 | 1.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 □是 □否 2.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无 □损坏 □缺少 部位: 3.灭火器 □未配置 □完好有效 □失效 部位: 4消防车通道 □通畅 □占用 □堵塞 □封闭 部位: 5.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摆放充电 □是 □否 部位: 6.室内(外)消火栓 □完好有效 □埋压 □圈占 □遮挡 部位: | ||||
其他情况 | |||||
提出整改意见情况 | |||||
1.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检查单位存档。
2.如无物业服务企业,则在“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填无
附件2: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统计表 | |||||||||||
时间:2020年___月___日至2020年___月___日 | |||||||||||
出动 人次 | 检查小区数量(次数) | 有物业小区数量 | 发现隐患数量 | 整改隐 患数量 | 下达整改通知书数量 | 新购置灭火器数量(个) | 警告 (人次) | 罚款(元) | 拘留 (人次) | 备注 | |
填表说明 | 此表为累计报表,每两天报送一次(每周一、三、五上午9时前报送一次),创城结束后不再报送。 | ||||||||||
审核人: | 填表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