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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财教指〔2021〕4号 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奖助学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15:00:56 点击次数:

 

各县(市、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北湖分局、经开区分局,有关市直学校: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奖助学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科教指〔2020〕73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备案审核的意见》(财办教〔2020〕76号),现下达2021年学生奖助学金转移支付资金,具体项目、金额等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列“205教育支出”预算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0〕15号)要求,足额落实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资金,并切实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要指导学校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对国家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本次下达资金中,中央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部分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0〕387号)、《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等要求,切实做好资金分解、下达、使用等工作。

三、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济宁市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56号)等规定,请强化绩效管理,及时完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附件:1. 2021年学生奖助学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2日 

市县

经费合计

合计

其中:中央资金项目编码为Z155050000004、项目名称为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中央资金项目编码为Z135050000015、项目名称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省级资金(S190007170001)

合计

8673

6668

90

1915

市直

4648

4045

1

602

任城区          

282

78

16

188

兖州区            

594

411

11

172

嘉祥县            

1047

756

16

275

曲阜市     

1057

834

11

212

邹城市            

698

361

23

314

高新区                

244

132

8

104

太白湖新区

76

48

2

26

经济开发区

27

3

2

22

 

编辑:财政局  
来源:财政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