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6号)要求,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支持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升级技术装备。根据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资金分配情况,我区确定了济宁高新区恒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设备项目为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经过前期建设,已具备验收条件,王因街道于2021年11月3日向我区提交了验收申请,我区于2021年11月9日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采取实地查看、对内业资料审核等方式。验收结果如下:
济宁高新区恒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设备项目,建设100吨烘干塔两座、建管道燃气设施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75万元,拟申请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资金5万元。经实地查看验收,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内业资料较齐全,验收合格,拟补助资金5万元。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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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