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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宁高新区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验收情况及资金补助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1 10:43:16 点击次数:

为做好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6号)要求,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支持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升级技术装备。根据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资金分配情况,我区确定济宁高新区恒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设备项目为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经过前期建设,具备验收条件,王因街道于2021年113日向我区提交了验收申请,我区于2021年119日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采取实地查看、对内业资料审核等方式。验收结果如下:

济宁高新区恒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设备项目建设100吨烘干塔两座、建管道燃气设施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75万元,拟申请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资金5万元。经实地查看验收,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内业资料较齐全,验收合格,拟补助资金5万元。

公示时间:2021年1111-1119

联系地址:济宁市海川路9号T3-602

联系电话:0537-6562655

电子邮箱:jngxcxtc@163.com

 

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

2021年1111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