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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AM/2021-11535 发布机构: 黄屯街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街道办事处文件
成文日期: 2021-11-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08 16:19:05 点击次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涉及群体庞大、覆盖面广泛、社会影响深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2号)和《关于做好济宁高新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济高新税发〔2021〕 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按照高新区有关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实现应保尽保。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

二、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本辖区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且未在外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持有本辖区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三、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四、集中征缴时间

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从2021年11月8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1月08日-11月12日,召开会议、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11月13日-12月20日,集中征缴、信息录入;

第三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征缴扫尾、统计汇总;

第四阶段:1月1日-1月15日,集中公示、总结验收。

五、征缴模式

(一)正常参保缴费人

集中征缴期内,积极推行邮储银行二维码、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缴费渠道,推行非接触式方式办理,减少现金缴费,对原村代收现金为主的,要积极引导缴费人使用线上缴费渠道,逐步改变原征缴模式。在集中征缴期过后,正常参保缴费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邮储银行二维码等方式和渠道进行自主缴费。

(二)新参保缴费人群及需变更参保信息的人群

街道医保部门负责对新参保登记及变更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信息录入。严格按照人员类别进行参保及变更登记,并确保录入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并告知缴费人在相关信息传递到税务部门后方可用相关缴费渠道完成缴费,不确定的可告知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或拨打税务部门电话(0537-6538910 6539090)、街道医保部门电话(0537-3238912 3238909)进行缴费咨询。

(三)特殊群体缴费人

特殊群体(包括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三无”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2016年1月22日前确定的农村独女及双女户父母、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缴费人,由上述群体的主管部门(卫健、民政、残联、扶贫等)将其负责确认核定的特殊群体人员名单提供医保部门做好特殊群体的汇总、审核工作,由医保部门负责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及免缴费认定工作。

六、组织架构

(一)街道层面:成立相应的集中征缴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工委、医保、财政所管理人员任成员,负责对工作的指导,明确相关职责,合理安排人员,确保积极稳妥、便民高效。下设征缴办公室,分别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参保登记和特殊缴费群体的确认工作,征收清册核实、数据传递和政策解释工作,居民医保待遇落实和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征缴工作的培训、指导、督导、验收、总结。

(二)村级层面:负责本村医保费征缴业务的宣传辅导、缴费方式推广、现金收缴以及收缴后的对账、统计、公示等工作。要把工作做深做细,集中征缴结束要对所有缴费人的缴费情况进行公示,确保无遗漏。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工作的合力。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量化指标,责任到人,工作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任务目标。

(二)完善保障机制。在全面做好居民参保缴费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免缴费人群参保工作,持续做好新生儿、及持有本辖区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等人群参保登记。要确保低保、特困、防止返贫检测对象等困难群众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采取得力措施,完善保障机制,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医疗保障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宣传方式,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政策讲细、征缴方式讲明。充分利用张贴征缴明白纸、条幅、网络等媒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红利,力争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四)严格资金管理。各村协办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不得将代收的城乡居民保险费存入个人银行账户,不得隐匿、转移、侵占、截留和挪用保险费。纪工委、医保部门要及时调度各村缴费情况,督促各村将代收的保险费在规定时间内上缴专户。对村级协办员未履行职责、未将保险费存入财政专户以及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等行为,由税务部门和医保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查考核。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纳入各村年度绩效考核范围,街道对各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好的村,予以表彰,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的村要给予通报批评。

黄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印发


来源:黄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