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现将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2月13日至 2021年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
公示单位: 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
监督电话:0537-3255760 12317
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济宁高新区产学研基地T3 jngxqfpb@163.com
2022年高新区拟纳入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 .xlsx
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