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专区>政府公开信息平台建设>执行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落实

2021年1月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1-02-03 11:18:43 点击次数:

类别

序号

事  项

牵头领导

主责部门

完成情况

重要事项

23

发挥济宁创新谷引领作用。发挥济宁创新谷“1+N”带动作用,按照“一个核心、三个片区”工作思路,在创新谷运营中心建设指挥调度中心、协同发展中心、科技服务中心、人才康体中心。实体化运作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联合成立科技创新基金。召开部分科技项目工作总结会议。召开项目联席评审会,对孵化器中协议到期续租企业进行评审。

吴    勇

科技创新局

1、计划1月底与金乡县、市产研院签订《济宁创新谷战略合作协议》,切实发挥“1+N”辐射带动作用。

2、协同发展中心已完成内部装修,部分工位和办公用品已到位,预计于2月份陆续入住。

3、与市产研院合作的基金已形成具体合作方案,用于投资基金的投资公司正在报请管委会审批,预计于2月份完成公司注册并运行。

4、召开部分科技项目总结工作总结会议。拜访部分科技项目及产研院所机构,就2020年全年工作及2021年工作计划进行了交流,并拟将定期召开或拜访相关项目及机构,互通信息、交流合作。

5、召开项目联系评审会,对孵化器中协议到期续租企业进行评审。双创载体中入驻企业的摸底工作已经完成,并已向分管领导汇报。下一步拟成立工作专班,对于不符合载体业态及注册地、纳税地不在高新区的企业进行调整及清理。


 
来源:科技创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