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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事 项 | 牵头领导 | 主责部门 | 完成情况 |
重要事项 | 23 | 发挥济宁创新谷引领作用。发挥济宁创新谷“1+N”带动作用,按照“一个核心、三个片区”工作思路,在创新谷运营中心建设指挥调度中心、协同发展中心、科技服务中心、人才康体中心。实体化运作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机构联合成立科技创新基金。召开部分科技项目工作总结会议。召开项目联席评审会,对孵化器中协议到期续租企业进行评审。 | 吴 勇 | 科技创新局 | 1、计划1月底与金乡县、市产研院签订《济宁创新谷战略合作协议》,切实发挥“1+N”辐射带动作用。 2、协同发展中心已完成内部装修,部分工位和办公用品已到位,预计于2月份陆续入住。 3、与市产研院合作的基金已形成具体合作方案,用于投资基金的投资公司正在报请管委会审批,预计于2月份完成公司注册并运行。 4、召开部分科技项目总结工作总结会议。拜访部分科技项目及产研院所机构,就2020年全年工作及2021年工作计划进行了交流,并拟将定期召开或拜访相关项目及机构,互通信息、交流合作。 5、召开项目联系评审会,对孵化器中协议到期续租企业进行评审。双创载体中入驻企业的摸底工作已经完成,并已向分管领导汇报。下一步拟成立工作专班,对于不符合载体业态及注册地、纳税地不在高新区的企业进行调整及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