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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1-00353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事业单位管理信息公示
成文日期: 2021-03-0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2020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5 09:03:23 点击次数: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2020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示

一、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住    所:济宁市吴泰闸路116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规范财政资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新区财政资金集中支付;资金结算和代理会计核算业务;会计信息资料服务;财务收支活动监督;会计档案管理。
法定代表人:朱斌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5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事业单位章程

·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各方和谐,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单位全称: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  单位住所: 济宁 市 高新 区 吴泰闸 路116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 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批准设立的 全额事业 类事业单位,隶属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管理。
第五条  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向本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 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单位的宗旨: 规范财政资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第七条  单位的业务范围: 高新区财政资金集中支付;资金结算和代理会计核算业务;会计信息资料服务;财务收支活动监督;会计档案管理           
                         。
 

· 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单位是经 济编 [2007] 47号文件批准成立,配有编制 6 名,现有 6 人。
第九条 2017年12月29日根据 济高新委 [2017]  103号《 济宁高新区党工委关于杨杰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文件任命 朱斌为本单位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
第十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本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代表本单位对外开展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经本辖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四章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二条  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有关财经法规,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三条  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事业单位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  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并提交清算报告,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本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资产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资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六章    事业单位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九条  本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起草或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后生效。

·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本单位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举办单位签字盖章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本单位和举办单位各一份,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一份。
三、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一、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履好职。在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激励下,牢固树立“干就干一流、争就争第一”意识,坚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知行合一,使命必达,强化服务效能,忠诚干净担当,凝聚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自查自纠本人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和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条检视是否查摆到位,剖析深刻,落实有力,及时查缺补漏,持续抓好整改和“回头看”,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体现到做好本职工作,推动财政工作上。组织参加山东省会计学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更新充实业务知识,持续强化党员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二、抓好财政集中支付严把关。全面贯彻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全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充分体现财政预算改革的新要求,认真做好财政财务决算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和财政管理绩效。结合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重新明确规定财务支出的管理责任划分、支出程序,操作流程和报销办法,系统准确记录各预算单位从预算指标的下达、用款计划的申报、用款额度的下达及支付的全过程。做好工资薪酬统发工作,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所有财政供养的编制限额内的正式职工(含街道教师工资),实行编制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人,及时足额到位的办法,通过财政工资管理系统软件,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集中开展对所属集中财务核算的部门单位往来账款清理,包括各部门单位应收应付账款、短期长期借款、其他应收应付款和个人因公借款。主要采取下发《催款通知》、账龄分析、专题调研、集中对账等措施,切实做到边清边收,应清尽清,进一步明确财经纪律,盘活资金存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强财务审核监督,会计集中核算全面加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基础建设项目资金,土地储备资金等专项资金的核算监管,严格执行审批流程,严格各项手续审核,严格按项目、工程进行分类,进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严格建立部门工程台账。财务管理工作持续创新,年初对社保民生支出和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单独建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2020年办理支付业务近4000笔,金额达5亿元。

四、积极参加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紧密联系区委常委会自身实际,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到位”“四个注重”重要指示精神,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深入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1、会前深入开展学习。为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思想基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上来。

2、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会前,支部书记与党员进行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既要谈自身差距,又要谈对方不足,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

3、认真对标检视问题。支部及全体党员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和谈心谈话支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列出具体问题。

4、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后,持续深化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抓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促落实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做好与其他部门配合协调工作。多次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财务检查、固定资产清查、部门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年终决算工作等,同时,向各相关部门提供核算单位财务状况及人员工资明细项目查询服务,共同做好财政财务管理;协助审计分局做好审计费的代收工作;协助高新区各学校做好课本资料费的代收工作;协助高新区各部门做好对口上级部门的下拨资金管理工作;协助组织部做好全区党员党费的收缴工作;积极配合创城工作,实行部门人员创城轮流值班制度,每周至少两次到网格督导、协调、解决包保网格内存在的问题,巡查卫生死角及各种不文明行为,及时上报问题清单和值班情况汇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路长值班巡查各项工作职责,要求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保质保量完成值班巡查任务。

六、取得的主要效益

2020年我中心为各部门单位领导决策提供了真实可靠地财务依据。认真分析各单位财务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存在问题,并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处理,促进财务核算工作更加规范。在年终管委各部门单位测评中取得了优秀的好成绩。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由于本单位工作量大,业务性强等原因,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在精益求精和提档升级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克服困难,继续加强人员专业技术学习,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高新区发展的新形势和财务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既要提高人员财务专业知识和会计技术水平,又要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保证每名工作人员都能紧紧跟随新形势发展要求。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分析讨论,探讨在改革创新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更加规范财务工作,更好的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高新区“三次创业”工作推进中,进一步提高单位和个人的执行力,增强在大事、难事和硬事上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勇于跨越、敢于争先,为高新区推进三次创业作出贡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没有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2)没有业务职能未履行;(3)没有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没有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没涉及法律诉讼;(4)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没有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7)事业单位登记、变更管理信息公开。
    九、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来源: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