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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1-00361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事业单位管理信息公示
成文日期: 2021-03-0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高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08 11:04:43 点击次数:

一、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住所:济宁市高新区吴泰闸路116号

宗旨: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

业务范围:机关办公服务、机关后勤生活服务

法定代表人:邓国福

经济来源:经费自理

开办资金:5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354

二、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其他名称为:无。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吴泰闸路116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提供后勤服务工作。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办公院区、办公楼和宿舍院区、宿舍楼的卫生、维修、保安。

(二)车辆管理。

(三)会议服务。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卫生管理制度》《保安工作制度》。

(五)《楼宇维修制度》《车辆管理制度》。

(六)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本单位未设内设机构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  本单位没有其它收费项目。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8年7月2日济宁高新区管委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高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2020年度,我单位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情况:
1、加强办公区疫情防控工作。接到上级关于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后,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停止休假,立即返回工作岗位,迅速成立办公楼疫情防控小组,制定办公区疫情防控方案,按照方案组织物业安保人员对办公区实施严密科学的防控,在办公区各出入口设置六处体温监测点,对进出人员核实身份进行体温检测检查是否按要求佩戴口罩。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2、加强第三方服务人员的管理。对物业安保机关食堂服务人员暨园区绿化保洁人员统一管理,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 对上岗员工进行个人防控要求,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每日岗前统一组织安保部,对办公区当日上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信息登记;安排防疫专业人员对上岗员工进行防疫消杀培训。

3、加强机关食堂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错峰就餐。按各部门就餐人数,编制错峰就餐时间表;关闭食堂其他出入口,只保留西入口并设置体温检测点,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和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在食堂入口设置消毒洗手液,就餐人员先消毒洗手后,在进入食堂按照一人一桌就餐。

4、加强办公区消杀消毒工作。按照每天开窗换气两次以上,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安排专人负责对办公区门把手、办公桌台面、电脑键盘、照明开关、门把手、窗户把手等重点部位消毒;会议室按照“一会一消杀”的原则,采取会前会后开窗通风20分钟,对桌面、座椅扶手、暖手瓶、遥控器、话筒等使用酒精进行擦拭消毒处理。组织中央空调维保单位,对办公区中央空调出风口、回风口滤网进行清洗使用酒精消毒。

5、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后,面对疫情的威胁和防控的压力,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多家供应商,多渠道组织货源全力保障了区疫情防控的办公和后勤要求。

(二)日常工作情况

1、圆满完成办公用房统计工作。在完成办公楼搬迁工作后,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对办公室面积逐层逐屋进行测量,按规定时间圆满完成省市要求的办公用房统计上报工作。

2、节能工作成效显著。持续推进节能改造项目及节能新产品应用。对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T2、T3楼)的地下车库、热水器、空调和电梯进行节能改造,能耗监测系统进入试运营阶段。组织开展了以“绿水青山 节能增效”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张贴悬挂宣传条幅和海报。发放垃圾分类手册200余份以及环保布袋200个。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节能氛围。同时,加强对办公楼用水用电系统的巡检督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3、外事工作有序开展。助力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全区21家企业审核申报来华邀请函共计30个批次,100人次,涵盖韩国、日本、意大利等13个国家。积极向市指挥部、市外办上报外籍人士疫情、隔离酒店等涉外疫情情况。加强情况收集和研判,协调处置解决了多起涉外投诉和纠纷。圆满完成省外办、市外办对涉外单位的走访调研接待活动,实地了解在区外籍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生活及有关需求建议,并向在区外籍人员发放多语种《新型冠状肺炎防控手册》(英、日、韩语),有效保障外籍人员配合抗击疫情工作。

4、圆满完成固定资产摸底排查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利用三个月的时间,组织全区开展了固定资产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了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5、安全管理无隙可乘。设置东西两处道闸,依托地上地下车库人脸识别系统,填补安防漏洞。严格执行安全巡查任务,建立保安员24小时值班、来访人员登记等制度。重点对产学研基地和办公楼地下停车场内的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治,明确划清停车道,使车辆摆放井然有序,为干部职工创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6、改善机关就餐环境,提高饭菜质量。对食堂售饭系统进行了提升,进一步规范就餐人员管理。机关食堂就餐人数不断增加,受到了机关干部职工的赞誉。

7、活动保障及时有力。圆满完成全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项目落地现场观摩会、年中全市重点项目观摩会、年末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观摩会和全区重点项目观摩会的后勤保障工作。

8、园区管理精益求精。2020年先后对园区内停车位、沥青路面、透水混凝土步道、木栈道、木桥、石板路、路牙石、人行步道进行修缮维修;对园区楼体外墙进行复新,对楼体亮化进行维修更换提升,对外墙玻璃进行清理保洁;制作安装了园区导视标示,对园区绿化进行提档升级,对园区树木进行统计,统一制作悬挂树铭牌。安装园区监控,对安保力量合理整合,科学设置固定岗和巡逻岗。

9、物业管理科学有序推进。稳步推进新的办公楼物业管理,合理设置物业人员数量,加大工程人员数量,每楼层安排一名保洁人员,既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出现人员浪费。保洁工作实行工作期间不间断清扫,垃圾拖运及时、彻底,确保机关大楼和大院干净整洁、优美。制作安装各楼层导视系统,方便外来办事人员办事方便。科学管理使用地下停车场,严格控制车牌输入,缓解机关该干部停车压力。合理安置考勤机位置,严格执行上班日考勤制度,改造部门办公场所、修复办公楼各种保障设施。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节能降耗管理不够全面细致。节能措施有待改进,往往仅限于完成上级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任务,对机关单位浪费水电、办公用品现象没能完全杜绝,在进一步节约办公开支上还需要提升。在公共机构节能的认识还存在着偏差,更多地注重了自身集中办公区的节能,而未能很好地引导和带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
   2、餐厅服务水平有待加强。2020年我们健全了餐饮制度,改善了食堂环境,但距离大家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在不断提高膳食标准,丰富菜肴品种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的努力方向

1、进一步优化细化后勤管理。抓好办公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高效地处理好水电等故障维修,确保机关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机关卫生保洁工作,每日定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卫生检查,保持办公区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洁。加强会务的全程服务与管理,实行“星级服务”,强化会务人员服务素养与素质,不断提高会议服务水平。
2、不断提升用餐标准。全面加强食堂管理,明确专人监管,严把食品安全,严控菜品价格。加大对餐饮公司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查,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就餐质量。加强卫生标准化建设,在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对食堂区域环境卫生做好清扫和保洁,营造干净、卫生的用餐环境。加快引进一家餐饮公司,与新科苑形成良性竞争,不断提升厨艺和丰富菜品种类,尽力满足机关职工的饮食需求,把机关食堂打造成职工满意食堂。
3、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利用春秋两季有利时节,补种树木草坪,督促绿化养护公司做好园区绿化树木和草坪绿地的日常管护,定期浇灌、修剪、划锄,清理枯树杂枝,确保园区四季常青,苗木成活率提高至98%以上。全面提升园区绿化、亮化水平,对园区楼体、主要出入口、主要路段进行亮化。学习先进地区好的经验,提高品位质量,注重风格特色,高标准打造层次分明、错落有致、文明和谐的园区环境。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数:6人

实有编制数:6人

来源:机关后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