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AM/2021-0255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黄屯街道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为做好黄屯街道电梯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站“小、快、灵、近、综合、智慧”等特点,实现灭早打小功效,全面提高社区险情初期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灾害事故损害,保障社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法》《济宁市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办法》《黄屯应急救援站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屯街道发生的电梯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
2 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站 长:1人
副站长:1人
队 员: 7人
3 应急响应
3.1 应急值守
3.1.1 群众拨打119调度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9调度指挥中心向应急救援站通告险情。
3.1.2 群众拨打应急救援站电话或到应急救援站当面报告险情,应急救援站出动时,同步向上级报告。
3.1.3 应急救援站工作人员执勤或巡查时发现险情。
电梯灾害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应急人员全部到位,保证通信畅通。
3.2启动响应
接到电梯灾害事故发生的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辖区应急救援站力量先期处置,同时依据灾害事故现场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
3.3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电梯困人灾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灾害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灾害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灾害事故发展趋势、调动的参战力量、现场的救援装备及措施;电梯灾害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及联系方式。未掌握的情况随后补报,电梯灾害事故发展情况和采取的处置措施随时上报。信息报送应快捷、详实。
4 应急处置
4.1 现场指挥
发生电梯灾害事故后,根据应急响应处置工作需要,可在灾害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2 调集力量
迅速调集本辖区应急救援站力量;视险情实际,向邻近应急救援力量求助。由救援力量负责人带队,迅速赶赴灾害事故现场,开展电梯灾害事故救援工作。
4.3 处置行动
在电梯灾害事故救援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准确判断险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快速处置,减少损失。电梯出现停止或其他原因而困人,需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操作电梯升降,开展救援,具体步骤如下。
4.3.1 区域警戒
立即对电梯灾害事故区域进行区域警戒,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或操作电梯;
4.3.2 应急救援
1)迅速判断轿厢停留的楼层位置,了解被困人员身体状况,并通过喊话或电话语音等形式进行沟通安抚;
2)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操作电梯升降,开展救援。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拉断相应的电梯主电源,保留照明。
●当轿厢停留在距离平层位置+10cm范围内时,用专用钥匙打开厅门、轿门解救被困乘客。
●当轿厢停留在超出平层位置+10cm时,需用手动方法移动轿厢至接近平层时开门放人。
注意: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救援,并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作出处理。严禁异常情况下松闸盘车放人。
3)如有伤员,应对其进行初期急救,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4.4 应急结束
4.5.1 电梯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
4.5.2 电梯灾害事故引发的次生灾害影响基本消除。
4.5.3 对电梯困人灾害事故现场进行移交,并与事发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交接。
5 后期处置
对电梯灾害事故现场进行保护,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电梯灾害事故调查和损失评估认定。
6 应急保障
6.1 装备和物资保障
依托应急物资储备库现有资源开展初期处置工作。当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或本站应急物资储备不足时,应积极寻求济宁高新区政府、消防救援大队、黄屯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帮助,配合有关单位调集照明、破拆、供电、供水、救护等救援物资,保障救援需要。
6.2 通信保障
配合通信技术人员组建现场有线、无线、计算机通信网络,确保现场通信联络畅通。
6.3 医疗卫生保障
配合黄屯卫生院、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区及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对受灾群众和救援行动中受伤的人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援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
要广泛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宣传,增强救援人员和社区民众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7.2 培训
应按照规定参加岗前和常规性技能培训,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
7.3 演练
应按照预案要求协调各种应急救援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实战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