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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09:38:12 点击次数:

本报告由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5566号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7-781296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规定,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区管委会官网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221条,营商环境专栏公开信息308条;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宁市高新区站点公开16条便民服务清单、公告;“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文63篇,全面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自然人信息公开申请1条,受理1条,内容为已依法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已按程序进行书面回复并邮寄至申请人处,未收取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公开机制,一是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安全管理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线上通过区管委会官网、山东政务服务网、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对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实时公开;线下通过区为民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务公开专区自助查询设备实时公开政务信息,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面和提高政府政策在群众中的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学习《条例》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完善局内部信息发布审查相关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维护、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与相关处室的沟通,督促相关人员要做到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并确保内容准确、真实、有效,本年度组织2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2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度不够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动、全面、及时的公开相关内容,继续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强化全局各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坚持以服务群众、解决问题为导向,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通过政务公开合并公示程序,推进审批服务提速增效。一是创新公开形式,应用情景模拟短视频的方法,推出“跑小青”辅导班,轻松灵活地解读涉及到市民群众衣食住行、企业生命周期内的各项惠民、惠企政策,将“一链办理”事项中所需提交的材料及办理流程全公开; 实行政务公开一对一,跑小青”队伍带着惠企惠民政策和服务下沉园区,根据企业需求,“一对一”有针对性的讲解相关政策和服务,建立帮代办台账,帮助企业和部门对接、替企业跑腿,同时“跑小青”专员及时将部门受理结果反馈至企业,形成信息共享的闭环,成为了政企间有效沟通的“桥梁”。 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渠道。 线上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对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实时公开;线下通过区为民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务公开专区自助查询设备实时公开政务信息,形成线上线下立体式的政务公开模式,为群众打造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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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版:【图解】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