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二、考核原则和对象
(一)考核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坚持平时考核与第三方考核相结合,全面准确地评价考核对象工作实绩。
(二)考核对象。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驻区单位。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能力保障等五个方面内容。
四、考核方式
(一)平时考核
按季度建立平时考核台账,对每个考核对象预置100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考核。扣分项目主要有:
1. 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检查通报的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个问题扣5分。以上问题被管委会办公室通报后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再扣15分。
2. 对管委会办公室电话调度、网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每个问题扣5分。
3. 存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格式错误、错别字等现象,每发现1次扣2分。
4. 对领导信箱、热点问题和重大政务舆情不能及时回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个问题扣5分。
5. 对管委会办公室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任务完成不及时的,每次扣10分,调查情况不清楚、不准确致使管委会甚至上级政府依申请公开在复议、诉讼中被纠正的,每次扣20分。
6. 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被纠正的,每次扣10分。不执行复议机关纠错决定、法院判决的,每次扣10分。
(二)网站评估
评估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或通过政府采购由第三方实施,重点评估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绩,满分100分,评估指标以省政府办公厅评估要点为准。
(三)加分项
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得到管委会领导同志批示肯定或表扬的;典型经验做法在《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发布或者受到区级以上党报、党刊、政府网站正面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举措,得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有力,落实到位。以上情况在政务公开考核中酌情加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对各考核对象的平时成绩、网上评估成绩,分别按40%、60%的权重相加确定最终考核成绩。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最终得分=(0.4*平时成绩)+(0.6*第三方考核成绩)+加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
六、其他
本指标体系依据省市2021年度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如省市2021年度评估指标体系变更,以新的指标体系为准。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