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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8)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24 15:44:01 点击次数:

一、反馈问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问题多发。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问题管理不到位,部分养殖专业户还存在粪污治理设施不到位,畜禽粪便随意堆存、污水直接排放等问题。梁山县马营镇贾庄村周边的11个养鸭棚大量养殖废水外溢,养殖区雨污分流不彻底,臭味扰民严重。畜禽污染问题仍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督察期间,共接到群众举报150件,占总数的17.6%。

二、整改目标。2021年底,现有畜禽养殖专业户全部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开展养殖气味专项整治工作,减少养殖污染和养殖异味扰民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开展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百日攻坚”行动,区级开展抽查,查看配建是否达标、是否正常运转,发现问题督促街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2021年底,完成所有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对配建不标准、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对拒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且造成污染的,由生态环境分局依法依规处理。

2.全区开展养殖场异味整治工作,引导养殖场户采取饲喂益生菌、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轻养殖异味影响。

3.督促相关街道落实街道、社区、村三级养殖污染巡查制度。责任到人、包干到村到户,对畜禽养殖情况、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粪污利用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1.印发《济宁高新区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告知书》《关于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告知书》《关于加大宣传震慑 强化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等明白纸及《济宁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山东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和调度推进,明确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主体责任,全力指导养殖户做好配建工作。全区共排查畜禽养殖专业户54家,完成配建47家、7家停养。                                                    

2.印发《关于开展养殖场气味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济宁高新区畜禽养殖气味治理和节水养殖推广技术明白纸》《夏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意见》等明白纸,区里统一购置除臭消毒剂300桶1500千克,由街道负责发放给各养殖户,并指导养殖户科学喷洒,尽可能减少养殖异味排放。

3.突出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指导和服务,夯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大日常巡查,全力指导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工作,科学喷洒除臭消毒剂,促进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利用,减少养殖异味产生,逐步实现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

2022年10月24日

 
来源:城乡统筹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