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的
通 知
济文旅办发〔2022〕2号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党政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文化旅游处)、发展软环境保障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北湖度假区教育分局,济宁经济开发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市直各院团,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戏曲传承发展,根据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四部门印发的《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意见》(中宣发〔2017〕26号)和《山东省戏曲进校园实施方案》(鲁宣发〔2018〕19号)、《济宁市戏曲进校园实施意见》(济宣发〔2018〕11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文化“两创”、加快建设文化强市首善之区的工作要求,2022年我市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全市文艺院团深入大中小学,开展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整合我市戏曲艺术优质资源,以培养提升广大青少年学生对戏曲的兴趣为重点,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积极探索创新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戏曲艺术表现形式,将传统戏曲所蕴含的艺术价值和教育价值展示传递给全市广大学生,提升在校学生的审美素养和道德品质,促进戏曲艺术传承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演出场次
2022年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以全市11个专业院团为龙头,带动民营院团等各类文艺院团全年开展演出不少于500场。
1.市直3个院团全年演出不少于100场。
2.各县市区全年总演出场次不少于400场,邹城市、微山县各演出不少于80场,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泗水县、鱼台县、嘉祥县、金乡县、汶上县、梁山县各演出不少于25场,太白湖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各演出不少5场。以上各县市区演出场次为最低标准,各县市区要在此基础上,加强协调,提高效率,争取演出更多场次。(各县市区演出场次不包含市直文艺院团演出场次。)
(二)演出形式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今年的戏曲进校园演出采取线上演出和线下演出相结合的演出形式,各演出单位根据演出学校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选择相应的方式进行演出。
1.线上演出:由各承演单位提前与学校沟通,按照戏曲进校园的演出需求,针对各个学校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积极创排适合各年龄段学生观看的剧(节)目,录制好进校园演出视频,上传至网络平台,科学安排戏曲进校园演出时间,在预定的演出时间将视频分享给戏曲进校园演出学校,由各学校结合学校教学实际,组织学生在教室、报告厅等适合场所进行观看。
除录制好演出视频外,承演院团应在演出过程中通过视频连线、在线交流的方式进行戏曲知识普及、视频互动、抒发观看感悟等活动,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和思想道德教育,助推文明校园建设,陶冶青少年艺术情操,切实做到演出有实效。有条件的承演单位也可以采取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演出。
2.线下演出:由各承演单位提前与学校沟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戏曲进校园的演出需求,进入校园进行演出,由各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条件,组织学生在操场、报告厅等适合场所进行观看。
(三)演出内容
依据“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和观赏性”原则,以优秀传统戏曲剧目和近年来新创作生产的,适合大、中、小学生欣赏的儿童剧、戏曲、曲艺、歌舞、杂技、课本剧等各类优秀文艺作品为主要演出内容。
(四)演出时间
自2月中旬起开始演出,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内容审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演出内容审核,对演出内容、演出质量等严格把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学校组织学生参与活动。市直院团由院(团)长直接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演出相关事宜。
(二)加强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第一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在组织学生观看演出过程中,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文化旅游部门要督促学校、承演单位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安全预案,严格安全程序,确保戏曲进校园活动实施的安全、顺利。
(三)严格监督考核,提高演出质量
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实行上下结合、动态管理的监督评价机制,对报送的演出照片、视频、证明表等演出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适时组织督导组,不定期对演出情况、剧目质量进行抽查。若发现戏曲进校园承演单位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校对其演出质量严重不满的,一经查实,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承演资格。
(四)强化资金保障,促进政策落实
要积极争取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安排戏曲进校园演出专项资金,统筹相关经费渠道,落实演出补贴标准,提高承演院团的创作演出积极性。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戏曲进校园新闻宣传工作。一是各承演单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渠道,提前做好演出预告;二是要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通过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戏曲进校园的价值理念、育人功能和活动效果,积极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典型院团、典型人物、典型做法,在学生中掀起看戏曲、爱戏曲的热潮,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戏曲进校园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四、材料报送
(一)各县市区、市直各院团要严格落实演出计划,按照每月一报的形式,将演出照片(每场不少于2张)插入word文档,注明演出学校和演出日期,演出情况月报表(附件2)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戏曲进校园演出证明表(附件3),于每月22日前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艺术科(各县市区报送扫描件和电子表格)。
(二)如果采用线上演出的方式,由学校安排专人对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进行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留存,演出结束后,将戏曲进校园演出证明表(附件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与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影像资料一并报送承演单位,市直院团要每月汇总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艺术科,作为市财政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存档备查;县市区院团要上报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存档备查。
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刘雪敬;联系电话:2348543
电子邮箱:whjysks@163.com。
市教育局联系人:赵阳;联系电话:2314430。
五、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的部分不确定性,如果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发生改变,戏曲进校园工作将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最新的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附件:1.2022年市直院团戏曲进校园演出场次安排表
2.2022年戏曲进校园演出月报表
3.2022年戏曲进校园演出证明表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济宁市教育局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