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AR/2022-02473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部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经办流程 |
成文日期: | 2022-05-1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青年见习补贴申领
一、受理条件
见习基地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青年或毕业前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给予参加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可申领见习补贴。
二、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
1.加盖公章的《山东省济宁市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2.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费的银行凭证;
3.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下发通知后,见习基地按照要求向批准审核其见习基地资格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审核通过的,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比例核拨经费。
六、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7-7812961
监督电话:0537-6538932市长热线12345
七、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5566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