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济宁高新区党工委2022年第一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9 16:40:37 点击次数:

根据区党工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区党工委同意,2022年5月12日正式启动区党工委2022年第一轮巡察工作,目前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现将本轮巡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和最新部署要求,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突出“三个聚焦”深化政治监督,坚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重,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促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一是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是否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工作要求时存在本位主义,讲条件、讲困难、讲客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认真落实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暨提升干部执行力动员大会精神,实施“十大攻坚行动”,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双基工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取得工作实效。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进问题整改,是否存在工作不细不实、方法简单粗暴,政绩观发生偏差、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党工委要求,有没有警觉性不强、底数不清、监管不力、党员信教以及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是否认真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切实防止宗教与我争夺群众争夺阵地。

二是聚焦群众身边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是否落实“一岗双责”;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在“十破”的基础上做到“十立”,特别要重点盯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结合机关单位特点,既发现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增加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问题,也发现脱离群众、“衙门作风”、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向基层“甩锅”等官僚主义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及时解决民生领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有没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生冷,甚至简单粗暴等问题;在政策制定、行政审批、执法司法、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权力寻租、关联交易、以权谋私、“红顶中介”问题,在资金申报发放工作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是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能否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没有“三重一大”事项不上会不研究,搞“一言堂”、家长制,有没有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档案造假等问题;是否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有没有“三超两乱”,打政策“擦边球”,制定“土政策”等问题;是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有没有“吃空饷”、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结合实际完善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开展容错纠错和为受到诬告错告干部澄清正名工作。看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是否清明,有没有团团伙伙、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裙带关系等问题;政治生活是否严肃规范,是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有没有随意化、形式化、庸俗化等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书记是否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是否统筹谋划推进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是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否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教育管理是否严格规范,有没有“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

四是加强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看整改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是否存在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敷衍应付、做表面文章,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等现象;巡视巡察共性问题自查自纠是否认真查摆落实;转办移交的问题线索是否认真处置、办理完毕。

五是区党工委要求巡察的其他问题。

二、各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及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巡察组办公地点:济宁高新区管委会T3办公楼14楼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办公驻地1411室

巡察组公开电话:1955872215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巡察组电子邮箱:jngxqdgwxcz1@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8号济宁高新区管委会T3办公楼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16楼1603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济宁高新区管委会T3办公楼14楼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办公驻地西侧步梯处

受理举报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6月20日

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园区发展服务中心

巡察组办公地点:济宁高新区管委会C3 A座办公楼3楼307室

巡察组公开电话:1950621533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巡察组电子邮箱:jngxqdgwxcz2@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8号济宁高新区管委会T3办公楼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16楼1605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济宁高新区管委会T3办公楼10楼西侧步梯拐角处

受理举报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6月2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区党工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济宁高新区工作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来源:中共济宁高新区工作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