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C/2023-03952 | 发布机构: |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学生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3-10-1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各街道社会事务办(教办)、各学校:
为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表扬嘉许德行优良的学生,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32号)以及《济宁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济宁市“美德少年”选树活动》(济教函〔2023〕171号)要求,决定面向全区广大中小学生推荐济宁市“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参选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德润身、公德善心、大德铸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劳动实践,综合素质较高。
(二)具体标准。
参选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须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1. 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自立自强,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促和谐。
2. 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帮助同学;关心集体,主动担当;乐观向上,自尊自信。
3. 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乐于助人,见义智为;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三、评选类别及推荐数量
(一)评选类别。拟分为爱国文明、励志勤学、尊师敬长、孝老爱亲、勤俭节约、恪守公德、诚实守信、公益环保、助人为乐及其他,共10个类别。
(二)推荐数量。全区拟推荐济宁市“美德少年”10名,各学校推荐人选要兼顾评选类别,避免过于集中。前期已被推选为省级美德少年的学生,不再参评市级美德少年。
四、实施步骤
(一)学校组织发动。全区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标准讨论,准确把握评选要求,通过学生自荐、班级投票、学校评选等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济宁市“美德少年”推荐表》(附件2)报送发展软环境保障局教体处。鼓励学校定期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选树学生身边的美德榜样。
(二)区级遴选推荐。2023年11月3日前,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将组织专家、校长、教师,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推荐人选及其事迹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中小学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部署安排,抓好组织落实。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学校要广泛组织发动,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选树活动全过程,并将流程资料存档,确保组织实施和推选结果公平公正,确保推选的“美德少年”事迹真实可信、有代表性。
(三)营造良好氛围。开展“美德少年”推选活动,主要目的是在广大中小学生中营造弘扬美德、学习榜样的良好氛 围。各学校要通过校园宣传栏、公众号、校报校刊、“两微一端”等渠道,及时宣传本校“美德少年”先进事迹,选树广大少年儿童身边可亲可信可学的典型。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