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2023-0326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10-2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政策背景
去年12月19日,市委书记林红玉在《济宁高新区工作情况汇报》上批示:“高新区下一步要在担当起全市科技创新的龙头、高新科技的高地上下功夫”、“要把高新产业发展作为龙头来抓,使高新区成为全市高新技术发展的主阵地”。区党工委制定了“1477”发展思路布局,将科技创新高地作为聚力打造的“七个高地”之一。在具体落实上,以建设济宁科学城作为打造创新高地的“先手棋”,科学城核心区设在产学研基地,为规范基地管理,提升建设发展水平,更好发挥产学研基地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济宁科学城核心区(产学研基地)企业入驻管理办法》。
二、决策依据
本次起草的《管理办法》,主要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107号)》、《山东省实施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园项目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发[2017]15号)、《2022年济宁市大院大所招引工作认定办法》(济科字[2022]8号)等国家、省市支持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8个章节、22个条款、1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成立济宁科学城核心区(产学研基地)管理领导小组,作为产学研基地资产的指导和管理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二章,空间布局。为便于管理,将产学研基地空间布局分为科技型企业集聚区、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区、济宁留学人员创业园、总部+金融区等4大区域。
第三章,重点发展领域。重点扶持我区七大产业。
第四章,入驻类型与条件。对4大区域入驻企业条件分别予以明确。
第五章,入驻流程。引进单位对入驻企业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领导小组每月抽调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基地入驻项目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后,由相关国有资产权属公司办理入驻手续,签订入驻合同。企业入驻后,项目引进单位负责引进企业的动态管理。
第六章,企业退出。对违反入驻协议的企业由相关国有资产权属公司按程序终止合同予以清退。
第七章,优惠政策。对科技型企业入驻产学研基地清水房的,实行装修费用抵扣房屋租金政策,相关标准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基地领导小组上会通过后,在入驻协议中具体体现。
第八章,附则。有效期三年,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为《济宁科学城核心区(产学研基地)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王亚栋同志任组长,楚智华、徐廷福、杨银轩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石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2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 解读人:万继成 | 联系方式:0537-6550918。
【文件正文】济高新管发〔2023〕5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科学城核心区(产学研基地)企业入驻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要领导人解读 | 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万继成解读《济宁科学城核心区(产学研基地)企业入驻管理办法》
音频解读 | 济高新管发〔2023〕5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科学城核心区(产学研基地)企业入驻管理办法的通知
图文解读 | 济高新管发〔2023〕5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宁科学城核心区(产学研基地)企业入驻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