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M/2023-02358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单位 |
成文日期: | 2023-08-1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2023年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
序号 | 栏目 | 公开事项 | 内容规范 | 政务五公开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形式 | 公开对象 |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三级栏目 | 四级栏目 | ||||||||
1 | 会议公开 | 部门及街道会议 | 公开部门及街道会议信息 | 1、内容要素要包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研究的事项等内容。 | 决策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 ||
2 |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 管理和服务公开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和办理结果 | 1、财政预决算需含:本年度预算报告、报表及说明;上年度决算报告、报表及说明;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 | 管理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1、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监管过程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 3、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 | 1、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2、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 | 管理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 ||||
优化服务 | 公开一次性办好清单、指南 | 服务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 |||||
3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 | 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题 1、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2、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流程图)、监督途径等信息; 3、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 4、涉及本地区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 | 1、执法依据信息主要包括实施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执法程序信息主要包括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应当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3、行政执法公示信息需在行政执法公示栏目中公开,在其他栏目公开的不算。 | 管理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管理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 ||||||
行政执法年报 | 管理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 ||||||
行政执法结果 | 管理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 ||||||
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 管理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 ||||||
制度汇编 | 管理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 ||||||
环境保护 | 1、公开重污染天气信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2、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项目环评受理公示;环评项目审批公示;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 管理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 |||||
4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部门单位 | 公开生态环境分局主动公开目录 | 服务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 |||
5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1、分类; 2、编排体系; 3、获取方式;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 5、答复时限需按照新条例要求调整为20个工作日内; 6、需体现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上传或者提供身份证明信息; 7、需体现信息处理费收费要求和标准; 8、提供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并详细列明申请途径的具体接收方式。 | 服务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动态更新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 ||||
6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1、总体情况(需包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4、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5、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中公开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6、集中展示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 1、各街道、各区直部门、各驻区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需在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2、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需在每年2月10日前公布。 内容: 1、年报标题名称应为“XX单位XX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引言中引用的文件要为最新版; 3、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需按照最新的国办模板进行调整; 4、表格数据填写需规范(无数据的填“0”); 5、依申请公开表格数据避免存在勾稽关系错误; 6、依申请公开表格数据与总体情况中的依申请公开数据避免存在逻辑关系问题; 7、上年度结转信息公开申请与2020年度报告的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数量需保持一致; 8、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避免与上年度及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雷同。 | 执行公开 | 生态环境分局 | 每年的1月31日前公开 | 管委会网站 | 全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