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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3-00907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3-02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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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人解读 | 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高伟解读《济宁高新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救助、森林(林地)火灾、突发地震灾害、突发地质灾害、防汛抗旱防台风》8个专项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3-02 15:28:04 点击次数:

问:这次修订出台《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意义是什么?

高伟:为了健全全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应急资源的利用更加合理便捷。另外,预案能够提高应急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实操性,最大化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从而减轻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

问:编制《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依据是什么?

高伟: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修订的。

问:应急预案主要分为哪几大类、分哪些等级?

高伟:应急预案主要分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我局牵头完成了3个生产安全事故类、4个自然灾害类和1个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各项预案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问:这8个专项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高伟: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基本坚持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整体上与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保持一致,部分内容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作了局部调整。



【文件正文】济高新管办字〔2023〕7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救助、森林(林地)火灾、突发地震灾害、突发地质灾害、防汛抗旱防台风等8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 济高新管办字〔2023〕7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救助、森林(林地)火灾、突发地震灾害、突发地质灾害、防汛抗旱防台风等8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高新区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