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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Z/2023-00831 发布机构: 公安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3-04-1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全民反诈】济宁高新公安电诈警情通报(2023年4月12日)

发布时间:2023-04-12 09:36:03 点击次数:

电 诈 警 情 通 报


(本案例系真实案例,为避免泄露报警人相关信息,仅保留诈骗方式、被骗金额,用于警示提醒!)


被骗经过:近日,高新区居民刘先生接到“00”开头电话,自称是某市公安局的办案民警,称刘先生名下一张银行卡涉及诈骗洗钱案,要求刘先生配合调查。刘先生听后非常害怕,不假思索便按照要求添加了对方微信,在微信聊天中,对方发来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警察证以及刘先生的刑事逮捕令等照片,看到这些刘先生更是深信不疑,对方要求其将9999元人民币转至一个账户以便与银行证实刘先生账户是否存在洗钱嫌疑。随后,对方又让刘先生在“微粒贷”上贷款30000元,贷款不需要刘先生偿还,后刘先生意识到被骗,随即到派出所报警。


冒充公检法诈骗分析:

第一步:取得受害者信任,骗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受害人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等个人隐私信息,从而获取受害者初步信任。

第二步:恐吓,骗子通过出示伪造的通缉令、逮捕令,增加骗局“真实性”,让受害者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一个涉嫌犯罪案件,会因此坐牢,受害人往往因为内心恐惧而对骗子深信不疑。

第三步:要求手机使用屏幕共享功能进行视频聊天,获取你的人脸、语音信息,方便后续转走你的资金。


警方提醒:

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进行案件办理。谨慎使用“共享屏幕”功能,如有陌生人让你下载某个APP,开启“共享屏幕”功能,一定要拒绝!如发现被骗,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4月12日


来源: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