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AR/2023-0086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部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护理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18〕138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评估、结果公示,确定增加济宁高新区接庄卫生院为高新区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定点机构,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4月24日
监督电话:0537-6539086
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