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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3-01530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5-2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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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人解读 | 济宁市高新区统计中心主任曹义超解读《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7 17:03:56 点击次数:

问:本次普查的开展的时点?

曹义超: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问: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曹义超: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问:本次普查的对象有哪些?具体范围包括哪些?

曹义超:普查对象是在高新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等。


【文件正文】济高新管字〔2023〕19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图文解读 | 济高新管字〔2023〕19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音频解读 | 济高新管字〔2023〕19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来源:高新区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