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2023-01530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5-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问:本次普查的开展的时点?
曹义超: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问: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曹义超: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问:本次普查的对象有哪些?具体范围包括哪些?
曹义超:普查对象是在高新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等。
【文件正文】济高新管字〔2023〕19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