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策解读>领导干部解读
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3-02121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7-1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主要领导人解读 |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副局长邱爽解读《济宁高新区公办小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18 10:53:47 点击次数:

问: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邱爽:一是随迁子女入学年龄须年满六周岁(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二是随迁子女身体健康并具备正常接受普通小学教育的能力。三是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均需连续满12个月。四是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居住证或已申请办理。

问:高新区“随迁子女”的范围指的是?

邱爽:本办法所称随迁子女,是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济宁高新区辖区内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高新区户籍随迁适龄儿童。

问:积分入学报名流程是什么?

邱爽:入学积分实行网上集中申报、部门并联审核、分值现场确认、积分排名公示。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一网通办”,具备入学基本条件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注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网上申报成功后,相关信息会链接大数据平台进行核验校对,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审验并赋分,积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

问:志愿填报和派位录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邱爽: 按照义务教育居住地就近入学的要求,参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选报学校。各学区进入积分入学资格线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实际居所位置、积分排序位次和学区内学校空余学位在网上选报就读学校(根据各学区内有空余学位学校数量填报最多不超过3个志愿),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空余学位数和志愿填报情况,对选报就读的随迁子女按居住地就近、积分优先、参照志愿、统筹调配的原则进行录取;填报志愿学校均未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入学,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在高新区学校入学资格。在录取时,如遇积分相同,采取电脑派位确定。

问:本办法适用范围及解释权是什么?

邱爽:本办法适用于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解释权归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制定本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如遇调整,本办法随之调整。



【文件正文】济高新管办发〔2023〕2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高新区公办小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通知

图文解读 | 济高新管办发〔2023〕2号《济宁高新区公办小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媒体解读 | 济宁高新区公办小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公布


来源:高新区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