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AR/2023-02172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部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制度 |
成文日期: | 2023-07-2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一、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1.《济宁高新区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补申请表》;
2.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
(二)现场办理:
1.《济宁高新区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补申请表》(2份);
2.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单);
3.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三、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登录”—“公共就业”—“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高新区就业服务42窗口即时受理。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7812961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5566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42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