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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2023-03844 发布机构: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9-18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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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人解读 | 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张正波解读《关于对水文监测设施及保护范围划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11:36:54 点击次数:

问:为什么要加强水文设施设备管理?

答:为了确保水文设施设备不受破坏,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中发挥水文工作的重要作用。


问:济宁高新区有哪些水文监测设施?

答:高新区有洸府河黄庄站、泗河波罗树(二)水文站、杨家河许庄水文站、雨量站、地下水监测站和墒情站六个站点。


问:水文监测的保护范围是哪些?

答:水文监测保护范围分为水文监测河段周围环境保护范围和水文监测设施周围环境保护范围,河道内水文监测断面上下游各500米为边界是水文监测河段周围环境保护范围,水文站房、水文缆道、监测场地、监测井(台)专用道路、通信设施及附属设施等周边以外30米为边界;其他设施周边以外20米为边界是水文监测设施周围环境保护范围。


问:在划定范围内,不能做的事情有哪些?

答:对水文监测有影响的活动,包括在划定范围内不可以种植高杆作物、堆放物料、修建建筑物、取土、挖砂、采石、淘金、爆破、倾倒废弃物、取水、排污或者在过河设备、降蒸观测场、监测断面的上空架设线路等等。


【文件正文】济高新管办字〔2023〕26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对水文监测设施及保护范围划定的通知

        音频解读 | 济高新管办字〔2023〕26号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对水文监测设施及保护范围划定的通知

来源:济宁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