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社会事务办(教办)、幼儿园:
现将关于修改《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关于修改《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pdf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