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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M/2024-02329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4-10-18 发布日期: 2024-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10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10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8 12:57:02 点击次数: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41018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018——2024102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363252、3255751(市民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邮编:272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盛开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程机械配件喷塑线项目

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第七工业园D区山东锦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院内6号厂房

山东公用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盛开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工程机械配件喷塑线项目监护室在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第七工业园D区山东锦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院内6号厂房

1、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抛丸粉尘经配置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二级脉冲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危废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燃气燃烧废气共同通过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天然气燃烧机安装低氮燃烧装置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尘、废滤芯、废钢丸等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4、噪音: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