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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00004234373RAI/2024-00278 发布机构: 高新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4-02-2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济宁高新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7 16:09:43 点击次数:

2023年,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1477”发展战略,聚焦“争当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标杆”这一任务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高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轮训和学习的重要内容。区党工委先后2次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工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全区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覆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班内容,培训学员1000余人次。举办法治专题报告会,邀请省内高校、市中院等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关键少数”,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法治督察范围,列入法治建设单项考核内容。科学制定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区党工委会议落实法治高新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坚持常态化学法,区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法讲法述法,实现全区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度述法、宪法宣誓等制度全覆盖。组织开展新任公务员、新提拔领导、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培训考试。加强区依法治街委员会建设,健全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实现全区部门、街道法治督察全覆盖。

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切实担负好主城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职责使命,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对任务目标逐项分解,全面准确把握指标,按照创建标准规范提升,推动示范创建工作落地落实。积极培树法治典型,《强化少审工作 护航青少年成长》纳入全市法治为民十大事件,获评市级法治建设典型街道1个。

二、坚持依法依规,推动政府履职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聚焦推进良法善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政府履职更加规范有序。

严格依法依规行政决策。深入落实《济宁高新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严格规范行政决策。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按照“三统一”管理模式,开着行政规范性文件公示专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坚持立改废结合,对管委会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并及时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件、清理2件、修订1件。积极推动街道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全面应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决策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深入推进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深化“法顾通”系统应用,法律顾问全年为管委会各部门就行政决策、各类合同审查等重要事项提供法律审查意见270余次,法律咨询500余次,参与涉法涉诉事件处理54件,有效防范了行政决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2023年新申领公职律师单位2家,新办公职律师证2件,实现了街道公职律师全覆盖。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案件诉前调解阶段工作程序,指导各部门单位排查诉讼风险点,加强与法院沟通对接,注重诉前阶段案件化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每月通报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情况,持续关注征地拆迁、劳动保障和市场监督等重点热点领域案件,完善诉前预警、诉中办案和诉后反馈机制,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开展全区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共开展各类旁听庭审活动10场,2600余人次参加。

三、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政府执法能力

聚焦重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开展规范执法专项工作,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构建区、街道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检查等方式实施执法监督,每季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7个重点行政执法领域的40余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及时反馈评查中发现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区市场监管领域1件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市级“十佳”优秀案卷。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完善招录和退出机制,优化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和法律知识测试,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抽考工作。清理不符合持证条件人员,本年度组织新申领执法证件23人、听证主持人证件8人,年审32人,注销证件人员25人。

全面完善行政执法标准。发挥法治协调职能,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管委会官网开辟行政执法专栏,严格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健全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落实动态管理和信息化应用,完善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标准,通过案卷评查,讲解行政执法主要流程、文书制作及注意事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三平台”应用,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纳入市级网上运行,运动率和及时率100%,避免“系统外循环”,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规范化。

严把执法惠企服务关。全领域推进“无证明之市”建设,落实行政协助核查办法,动态调整证明事项清单,深化电子证照在798项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实现事项申报实体证照免提交。落实“不罚轻罚”、“首违不罚”和信用惩戒缓冲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纠错,降低企业违法成本,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利益,激发企业诚信经营的意识和创新创业的活力,全年共有200余个市场主体免于或者减轻处罚。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深入开展“跨域通办”,完善216项“跨省通办”事项通办流程规则,共办理“跨省通办”75679件。

四、着力利民惠民,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深化法律顾问、人民调解、普法等体制机制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有效覆盖。擦亮“一园区一法律顾问”“法律超市”等公法律服务品牌,2023年园区法律顾问帮助60多家企业对内部制度、商业合同进行了审查,参加园区重大项目谈判20余次,为园区合同、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0余次,参与重要信访案件、经济金融风险化解16起,全区106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印发《济宁高新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一月一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120余次,举办法治讲座 119次,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情况484件,帮助审查重要经济合同73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871余人次,处理村级矛盾纠纷201余件,参与制定村级重大决策7次。

进一步拓展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诉讼与非诉讼1+5”模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积极推进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调解平台载体互通、人员共享,调解队伍实现向以专为主、结构合理转变。全区共开展人民调解700余次,录入山东省智慧民调系统706件。积极征集编写优秀人民调解案例,提报的《济宁高新区张某某与张某甲等 4 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入选《济宁市“和为贵”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荣获市级调解能手2人、调解先进工作者1人。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实施高新区“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计划,推动民法典阵地建设向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圆满完成“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法治宣传“十进”活动,承办全市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新评选市级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守法普法示范镇街1个,“最受群众欢迎的法治文化阵地”2个。大力推进基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工程,建成318人的基层法治队伍,并完成“线上+线下”培训。持续推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参与学习培训人数超5000人。

五、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平安高新建设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强化基础建设,筑牢履职根基,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4个街道创成五星级司法所,在办公场所、服务大厅、规章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实现整体提升。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900余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800余人次。完成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制定下发《济宁高新区司法协理员聘用方案》、《济宁高新区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等文件,选聘15名司法协理员充实司法所力量,开展岗前培训及定期业务轮训,有效提升人员业务水平。

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创新开展“智慧矫正”建设,研发社区矫正自主学习“e”平台,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基层治理,经验做法被人民网、《法治日报》、《山东法制报》刊发。全面实施“矫务通”“在矫通”应用,安装率100%,每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实行涉稳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动态研判机制,联合区检察院定期开展巡视检察,每月25日召开矫情分析会。组织开展脱漏管专项整治、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风险隐患等专项排查整治,建立特殊人群管控双台账,实行包保责任制,安置率、帮教率、衔接率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特殊人群参与重特大案件、群体性事件、脱、漏管或造成网络舆情问题。

2023年,济宁高新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改革创新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基层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为民工程成效需要进一步彰显,部分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济宁高新区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助推济宁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巩固提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统筹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笃行不怠、守正创新,不断推动济宁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特此报告。


来源:高新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