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AL/2024-01404 | 发布机构: | 柳行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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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5-25 | 发布日期: | 2024-05-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
标 题: | 柳行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柳行街道202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部门、单位,各社区、村(居):
《柳行街道202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柳行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5日
柳行街道202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 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工作思路,按照市委提出的“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 ”的总要求,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 确保秸秆露天焚烧“零火点”,支持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任务目标
在全街道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分为夏季、秋季两个重点时段和秋冬季集中攻坚时段。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按照秸秆禁烧 “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原则,严格落实社区、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主体责任。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调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力以赴靠在一线,指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是具体责任人,要逐户、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块地。
(二)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社、电视台、 电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群发短信、在农村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恶意焚烧行为,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社区、村居要因地制宜,整体推进,大力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鼓励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和基料化产业,稳步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合理布局秸秆原料化利用产业。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的发展格局,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四)持续强化执法巡查和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巡查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现代通信监控技术作用,采取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先进手段,监测监控焚烧秸秆情况,有效解决人工巡查视野受限、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做到部门联合执法与街道、村现场巡查配套联动、互为补充,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昼夜巡查体系。保持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涉及焚烧他人秸秆、因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达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严格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街道、社区、村三级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三级网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网格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重点时段,按照人均管理面积100亩左右的标准,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值守点,配备灭火应急设备,24小时值守、巡查和看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回。要突出抓好对农作物集中连片种植区域的管控,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落实好各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措施。
(六)充分发挥禁烧在线监控平台的作用。继续加强完善秸秆禁烧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在保障现有监控摄像头正常运行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新增摄像头位置,进一步提高秸秆在线监控的覆盖面积。建立完善火情应急预案、火情应急队伍、配齐应急设备和器材,秸秆禁烧重点时段要实行禁烧监控平台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出现险情,保证人员、设备能立即到位,将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鼓励创新监管手段,支持综合采用高清视频监控、地理信息、无人机、物联网等技术,做到技防、人防相结合,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的效率和水平,实现对露天焚烧行为的实时高效管控。
(七)加强秸秆禁烧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秸秆禁烧监管牵头部门责任,加强露天焚烧秸秆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在秸秆禁烧非重点时段,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和督导,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全年不发生秸秆露天焚烧。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充分发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强有力的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全力以赴抓好工作推进。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间要协同配合,互通信息,应急联动,切实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禁烧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巡查。街道组建秸秆禁烧专项督导巡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督导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建立健全禁烧包保责任体系。
(三)严格责任追究。快速从严查处“第一把火”,形成震 慑力。对发生露天焚烧秸秆及国家、省卫星监测通报和中央、 省、市生态环保检查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