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街道办事处文件
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AO/2024-01478 发布机构: 接庄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5-27 发布日期: 2024-0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接庄街道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接庄街道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27 14:42:11 点击次数:

为切实做好街道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及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切实保障街道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工作思路,按照市区《关于做好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全街道范围内禁止任何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确保秸秆露天焚烧“零火点”,支持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按照秸秆禁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社区、村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全力以赴靠在一线指挥秸秆禁烧工作,包保社区领导、第一书记、社区书记及包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要始终靠在一线抓落实;村是秸秆禁烧工作的基本作战单元,村主要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要逐户、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任务,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地。建立完善包保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秸秆禁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建立街道、社区、村三级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网格管理全覆盖、无死角,责任明确到岗到人。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落实好各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措施。村设立禁烧点,准备好应急旋耕机,配备灭火器、水桶、扫帚、铁锨等必要的灭火设备,村禁烧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村干部带班,人员由网格员、公益岗和禁烧志愿者组成。要坚决杜绝秸秆随意堆放在田间、地边、沟渠内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消除秸秆露天焚烧隐患。

(三)完善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秸秆禁烧重点时段,要建立完善火情应急预案、火情应急队伍,配齐应急设备和器材,一旦出现险情,保证人员、设备能立即到位,将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技防、人防相结合,实现对露天焚烧行为的实时高效管控。街道结合小麦种植面积划分“东部”“中部”“西部”3个“片区”,抽调应急、社区、特勤等部门人员成立应急处置巡查队,以“片区”为单位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街道消防车在重点区域备勤(泗河河堤、苗圃路十字路口、德源路南头、小郝转盘),协调街道辖区保洁公司、商混站提供应急处置车辆(洒水车、装载机、铲车等),如遇紧急情况随叫随到,形成有序配合的联动处置体系。

(五)强化政策引导和激励。实行秸秆禁烧与农业项目申报挂钩,对有焚烧行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年内取消农业项目申报资格,属于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取消评定的称号。实施经济处罚,每发现一处焚烧现场的,罚当事村所有领补贴干部一季度绩效补贴。

(六)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涉及焚烧他人秸秆、因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达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七)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引导。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禁烧明白纸、村内广播、微信群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危害、综合利用政策和相关处罚规定,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地头,让秸秆禁烧要求、措施妇孺皆知、家喻户晓,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广泛参与、全民动员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八)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城乡统筹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露天焚烧秸秆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在秸秆禁烧非重点时段,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和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不发生秸秆露天焚烧。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形成全街道上下齐抓共管的禁烧工作格局,分工负责、集中攻坚、形成合力,确保全街道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

(二)强化督导巡查。街道纪检监察室、督察室等组建秸秆禁烧专项督导巡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督导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督促限期整改。各村要组织村“两委”成员和党员干部成立巡逻队和包保责任组,对所有地块进行巡逻检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区级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考核体系,街道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街道季度、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对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环保部卫星监测通报和中央、省、市环保检查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根据《济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进行严肃督查追责。


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5日     


来源:接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