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AL/2024-01429 | 发布机构: | 柳行街道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06-2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一、政策背景
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增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管理成效,加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安全教育,保障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安全,扎实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根据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预防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三、出台目的
落实属地责任,发挥属地优势,建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对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宣传和管理,履行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职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保障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主要内容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社会参与、各负其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管理责任。
(一)街道、村(社区)应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齐抓共管的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机制。
(二)各学校建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责任体系。加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完善报告提醒制度,强化家校协同,督促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三)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综合协调推进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落实,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实施考评评估等工作。
(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落实好宣传教育、安全巡查值守、警示牌设立维护、救护设施器材配备、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措施。
五、解读单位|解读人|联系电话
柳行街道|赵 苗|323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