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AN/2024-01489 | 发布机构: | 王因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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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7-30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
标 题: | 王因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暴雨、台风、洪涝灾害,保证街道防汛和抢险救灾指挥顺畅、处置高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宁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济宁市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王因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暴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预警与响应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街道防指)根据济宁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指)预警信息和指令,按照《王因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全面组织领导本街道的抢险救灾工作。
表1-1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及批准权限
响应等级 | 应急程度 | 启动主要条件 | 批准权限 |
Ⅳ级 | 一般(蓝色) | 符合防汛Ⅳ级响应条件 | 街道防指副指挥长决定 |
Ⅲ级 | 较大(黄色) | 符合防汛Ⅲ级响应条件 | 街道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 |
Ⅱ级 | 重大(橙色) | 符合防汛Ⅱ级响应条件 | 街道防指指挥长决定 |
Ⅰ级 | 特别重大(红色) | 符合防汛Ⅰ级响应条件 | 街道防指指挥长决定 |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风工作落实党政首长负责制,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分部门负责。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认真做好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
(3)快速反应,协调联动。街道各职能办公室、防指成员单位、各社区、各村(小区)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响应迅速,密切配合,高效处置。
(4)信息共享,科学调度。发挥网格管理效能,确保信息互联互通,高效指挥;对街道人力、物力、财力等实行统筹安排、统一调度。
2街道基本概况
2.1辖区范围人口概况
王因街道地处城区东部,泗河西岸,辖区总面积7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3万人、常住人口4.2万人,辖66个村(小区)。
2.2防汛重点工程及部位
1.河流、沟渠等;
2.中小型广告牌、塔吊等高空构筑物;
3.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
4.农田、道路、桥涵、基坑、低洼易涝区等易积水区域;
5.学校、危房等重点区域;
6.其他重点部位。
3组织机构
3.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成立由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指挥长,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人武部长、分管建设、水务、综合执法、卫健等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各职能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指挥部。
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引导组、巡查预警组、警戒疏散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置组等8个应急工作组。
3.3街道防指应急联动机构
街道防指根据职责分工,与防指办公室并列设立,明确主要职责及相关人员,并根据灾害等级预警和街道防指命令,展开相应防汛防台风工作。
3.4工作职责
(1)在上级防汛防台风指挥机构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全街道的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台风指示及命令;
(3)组织防汛防台风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汛防台风的演练;
(4)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督促做好河道清障疏浚工作,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5)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村(社区)及时处理涉及防汛防台风安全的有关问题;
(6)根据本街道地理环境、企业类型及分布、重点防汛工程和易涝区域等实际情况,组织会商研判,组织指导监督防汛防台风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7)根据区防指相关信息发布,负责本街道汛情通告,发布和解除应急响应。
4应急响应及处置
街道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共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其应急程度分别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街道防指根据气象预报的防汛防台风等级、暴雨雨情、过境路线及影响情况,并按照区防指指令,决定启动街道相应的防汛防台风等级预警。
4.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4.1.1可能险情灾情
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1.2防御重点
做好河流、沟渠、坑塘水位调控。
4.1.3组织指挥
街道防指带班领导到岗指挥,安排相关人员加强值班。发出蓝色预警通知,加强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等情况的巡查、监测、调度,做好下一步会商部署的准备;重要情况及时向防指报告。
4.2 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4.2.1可能险情灾情:
1.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防汛黄色预警:
3.区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汛黄色预警;
4.2.2防御重点
进一步做好河流、沟渠、坑塘水位调控;做好易积水低洼地和危旧房巡查;做好地下矿山、危化品等重点企业及重点路段、桥涵、地下场所的防汛准备工作。
4.2.3组织指挥
防指副指挥长到岗指挥,加强联合值班。发出黄色预警通知,加密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等情况的巡查、监测、调度,做好下一步会商部署的准备;调集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前置;各级包保责任人到岗到位;重要情况及时向防指报告。
4.3II级应急响应行动
4.3.1可能险情灾情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台风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防汛橙色预警:
3.区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汛橙色预警;
4.3.2防御重点
进一步做好河流、沟渠、坑塘水位调控;做好易积水低洼地和危旧房巡查;做好地下矿山、危化品等重点企业及重点路段、桥涵、地下场所的防汛准备工作;做好学校、养老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汛准备工作。
4.3.3组织指挥
防指指挥长到岗指挥,加强联合值班。发出橙色预警通知,加密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等情况的巡查、监测、调度,加密会商研判;启动应对极端天气熔断机制,对重点区域必要时采取停止集会、停课、停业、人员提前转移避险、交通管制和就地避险等措施;调度各重点部位险情,组织安排队伍开展抢险救援;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指报告。
4.4 I级应急响应行动
4.4.1可能险情灾情
1.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区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防汛红色预警:
3.区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汛红色预警;
4.预计可能发生极端天气导致的突发性重特大事件或其他需要发布防汛防台风红色预警的情况。
4.4.2抢险救援
1.立即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启动一级响应,请求上级支援;
2.进行社会动员,全力应对洪涝灾害;
3.防指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抢险救援,做好抢险支援队伍的引导配合工作,征集抢险物资、装备。
4.5应急响应结束
(1)结束响应。街道防指根据上级指令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确认危害因素排除,做出终止应急响应决定。
(2)善后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汇总统计灾情损失情况,并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相关善后工作方案;对因灾伤亡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救治和抚恤;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装备、提供的劳务参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
(3)复工复产。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早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总结与评估
街道防指应针对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补充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及时上报区防指。
6附则
本预案由街道防指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修订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