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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C/2024-03026 发布机构: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7-08 发布日期: 2024-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高新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高新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发布时间:2024-07-08 15:31:16 点击次数:

序号

机构名称

存在何种不良执业行为

依据《记分管理办法》(条、款、项)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分值

记分通知书下达时间

累计分值

1

山东蓝蕊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疗美容诊所

2024年3月,因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诊疗常规、技术管理规范的问题,对医疗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行为

第十条第(三)项

6

2024.4.2

6

2

济宁高新医萊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2024年3月受到超过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

6

2024.4.3

6

 


来源:发展软环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