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专区>便民查询-竖屏>最新公开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机构>机构职能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8-01 14:23:08 点击次数: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3)负责发展改革、产业运行、统计等工作,研究拟订高新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发展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4)负责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工作,为企业和人才提供服务保障。负责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产业化服务机构等。

(5)负责权限内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建设管理,负责区内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6)负责财政税收、国资金融等工作,组织编制收支预决算和财政税收中长期计划,研究制定财政政策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7)负责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党建、宣传、群团等工作。

(8)负责权限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9) 负责“一区多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10)负责权限内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土地、规划、综合执法等事项。

(11)负责部分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2)负责协调服务市级派出机构。

(13)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人

陈成华

联系方式

0537-3255029

办公地址

济宁高新区产学研基地T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全年)



 
来源: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