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R/2025-00260 | 发布机构: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2-19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
标 题: | 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置:综合处、法制处、市容环卫管理处、执法监督处、数字化城管中心、市政园林处、洸河执法大队、柳行执法大队、黄屯执法大队、接庄执法大队、王因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D5楼
联系方式:综合处(0537-3255301)、法制处(0537-3255302)、市容环卫管理处(0537-3255387)、执法监督处(0537-5666638)、数字化城管中心(0537-6628697)、市政园林处(0537-3255368)、洸河执法大队(0537-3261995)、柳行执法大队(0537-3255308)、黄屯执法大队(0537-3518971)、王因执法大队(0537-3255519)、接庄执法大队(0537-6563238)
二、执法职责、权限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容貌和户外广告管理及行政执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执行城市容貌管理标准,牵头组织实施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对损害城市容貌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依法查处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负责对户外广 告设置进行监督管理和对违规设置行为进行行政处罚。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参与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占用城市道路、公用场地的现场勘验。配合做好沿街建筑物亮化工作。
(三)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及行政执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指导全区环卫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参与区管范围内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等的现场勘验。依法查处破坏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
(四)负责城市绿化方面的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或者城市绿化设施,擅自砍伐、修剪、移植树木,未经批准永久或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方面的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公用地面,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擅自占用或者毁坏市政公用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规划区内经高新区行政审批部门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规划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负责查处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查处区管区域内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的临时建设行为。
(七)负责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和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有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相关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负责依法查处道路抛撒污染路面行为。
(八)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负责城管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城管执法方面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接受、处理、反馈等工作。
(九)负责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对全区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实施监督、调度、检查和评估。
(十)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职责。督导各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城市管理责任。
(十一)承办上级和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四、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准-发证。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各执法大队组织实施检查-各执法大队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一般程序案件办案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电话投诉:0537-5666638
信件投诉: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D5楼308办公室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