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C/2025-00335 | 发布机构: |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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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2-28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现将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济宁高新区辖区内2024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全程网办:用人单位通过电脑直接访问系统网址(https://abllwrz.sddpf.org.cn:8443/wbxt/#/login)(推荐用360极速版或者搜狗浏览器),跳转到“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登录界面”,使用法人用户进行登录。
四、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全程网办):用人单位注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五、相关说明
(一)2024年度安排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如无异议,点击“完成申报”,待发送税务机关后,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济宁高新区管委会T3楼508。
(二)联系人:孔琦
(三)联系电话: 0537-3255213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