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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M/2025-00522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3-24 发布日期: 2025-0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3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3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4 12:38:23 点击次数: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5324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24——202532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363252、3255751(市民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邮编:272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靳氏家俱有限公司500套/年全屋定制柜家具加工制造项目

济宁高新区景云路以南,广安路以北,德源路以东,东二环路以西,租赁济宁市正阳商贸有限公司黄屯街道第十五工业园(机械配套园)区北车间

山东公用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靳氏家俱有限公司500套/年全屋定制柜家具加工制造项目建设在济宁高新区景云路以南,广安路以北,德源路以东,东二环路以西,租赁济宁市正阳商贸有限公司黄屯街道第十五工业园(机械配套园)区北车间

1、水环境:项目无新增废水。

2、大气环境:开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封边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3、固体废物:开料工序的下脚料及锯末、封边工序的边角料、排眼工序的碎屑、废水性胶包装物、废布袋等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4、噪音:对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音、消声和减振措施。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