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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M/2025-00755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5-19 发布日期: 2025-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5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5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9 14:43:29 点击次数: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5519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19——20255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363252、3255751(市民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邮编:272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龙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龙翼低空飞行机器人制造项目

济宁高新区志学路以西,祥济路以东,联华路以南,孟子大道以北山东新材料产业化生产基地二期内

济宁启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龙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龙翼低空飞行机器人制造项目建设在济宁高新区志学路以西,祥济路以东,联华路以南,孟子大道以北山东新材料产业化生产基地二期内

1、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模具制作、打磨及焬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精制、抽真空、合模及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3、噪音: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下脚料(模具或裁剪)人工脱膜固废、废砂纸、除尘器收尘、废布袋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