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C/2025-01098 | 发布机构: | 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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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7-24 | 发布日期: | 2025-07-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
标 题: | 高新区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一年一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为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后顾之忧,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应贷尽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时间:8月1日至9月12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地点:济宁高新区大学园(海川路16号)A3楼1楼东首办理大厅。
说明:2025年起,高新区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户籍在高新区的首次贷款学生在本辖区资助部门办理;已在任城区教体局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继续在任城区办理续贷手续。
(一)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三)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高新区。(四)家庭情况: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五)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任城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在个人注册时需要注意:1、资助中心请选择:济宁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2、在入学前户籍地选择时,请选择:市辖区)
(二)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三)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四)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高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心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五)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一)与借款学生的关系: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任城区。
(四)其它: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线上办理: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
现场办理: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前往任城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现场办理。
建议续贷学生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远程续贷办理。
(一)如何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sls.cdb.com.cn。
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若无法注册即说明已注册过,请使用身份证号登录方式登录。
(二)如何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注意事项:请借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三)忘记学生在线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系统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可以选择“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并根据页面提示流程操作,完成密码重置。
方式二:拨打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方式三:请高新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经办人重置密码
(四)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资金先按照高校回执录入金额划到高校,如有剩余资金则留存在您的助学贷款指定账户中,您可以绑定您名下的1类银行卡,将贷款金额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提取到该银行卡。具体绑定方法请联系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相关代理结算机构的联系方式可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获取。开立、绑定、关联和提取操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温馨提醒: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全国统一贷款额度,统一分批次放款。任何以“提高贷款额度”、“提前放款”为理由,要求支付费用的电话、宣传,皆是网络诈骗,切勿上当受骗!!!
贷款逾期对征信的影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是无偿资助,也不是临时救助金,借款学生大学毕业后就要承担贷款利息,并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履约行为已经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对接,凡有违约行为的学生,金融机构将不再为其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和其他授信业务,并影响在有关单位就业时的诚信审核,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征信系统如实记录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借款人过去的信用行为将对未来的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请借款人重视维护自身信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享受到守信激励的好处,防止失信被惩戒。
咨询电话:95593(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0537-3255628(济宁高新区教体工作处)13964901656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