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4373RAK/2025-03116 | 发布机构: | 洸河街道 |
|---|---|---|---|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统一编号: | |
| 标 题: | 【2025】济宁高新区洸河街道办事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
目录
未涉及领域事项说明
(一)户籍管理领域:户籍由公安部门管理,街道没有相关权限。
(二)旅游领域:我街道无旅游景点,没有涉及旅游事项。
(三)生态环境领域:街道没有生态环保审批和监测权限,应由区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五)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我街道为城区街道,不涉及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事项。
(六)市政服务领域:街道没有相关业务和权限,应由区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七)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按照法律规定,街道没有相关执法权限,应由区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八)涉农补贴领域:我街道为城区街道,没有涉农事项。
(九)卫生健康领域:街道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审批权限,应由区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税收管理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一)扶贫领域:我街道已全部脱贫并完成清退。
(十二)交通运输:街道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审批权限,应由区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三)广播电视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四)统计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五)新闻出版版权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六)自然资源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七)水利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