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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H/2026-00152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1-27 发布日期: 2026-0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4:38:26 点击次数:

本报告由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产学研基地T3楼305室,联系电话:0537-566631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扣高新区产业集聚特点,聚焦危险化学品监管、工贸企业安全、应急预警处置等核心职能,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38条,其中会议公开1条,法律法规1条,应急预案1条,“双随机、一公开”专栏12条,行政执法公示专栏8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10条,公示公告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严守保密审查与发布审核防线,从信息源头加强管理。明晰主动公开工作的权责、程序、方式与时限,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压实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准确、严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具体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收集和公开等工作。将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阵地,持续配合平台建设、管理与运维,积极配合构建功能完善、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的政务公开支撑体系。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将监督保障作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的关键环节,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反馈及时、整改有力的闭环管理体系,为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供坚实制度支撑。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夯实队伍基础。 将政务公开知识纳入干部日常业务学习范畴,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的专业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上年度改进计划加强培训学习,将应急管理及重点领域信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题专栏细化公开内容,组织相关处室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公开标准和要求,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与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政务公开培训与指导力度不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接下来我局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及具体承办人员,细化公开范围、程序与审批职责,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发布。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我局继续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方面重点工作,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主动公开工作进展、监督检查、应急预案等信息。持续推进监管执法依法公开,完善公开事项目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部门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word版】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版】图解 | 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