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年报
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4373RR/2026-00188 发布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1-29 发布日期: 2026-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1:12:39 点击次数:

点击收听年报语音朗读

本报告由济宁市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jnh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D5-3,联系电话:0537-32553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全区“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总基调,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核心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全面提升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会议公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公示公告共22条。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刊播新闻报道16篇,其中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新闻报道2篇,市级媒体刊发1篇,区级媒体刊发13篇,全面反映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做法和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有1起依申请公开申请,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涉及小区物业验收问题,本机关已于规定时间给予申请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务,安排推进、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打造预先审查制度,确保信息的公开符合相关规定,打造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规范审查流程和责任人,打造主动公开制度,对于应公开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安排专人定期更新管委会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和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将行政执法情况和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发布,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平台收集并依法回复各类信访事项。2025年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7838件(次),其中《市长信箱》74件、闪电新闻27件,人民网7件。其他类型7730件,截至12月31日,应办结5182件,实际办结5182件。全局平均办结率为100%。另外受理领导信箱事项21条,网络问政382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信息发布管理,认真做好公开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坚持把发布的每条信息都作为审核重点,定期进行梳理,及时开展信息自查,逐一对照改进完善,进一步健全监督和保障措施,坚决排除问题隐患,认真研究工作信息公开中的共性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对城市管理政策解读、工作举措的细化阐释不够,部分信息存在“重发布、轻解读”现象,群众理解度有待提升;二是公开形式创新性欠缺,仍以文字、表格为主,可视化呈现手段(图表、动画等)运用较少,信息可读性不强;三是互动回应效能有待加强,对群众通过公开平台咨询的问题,响应及时性和针对性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全局精准施策、靶向整改: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围绕“潮汐摊区”管理、雨水管网修复等重点工作,编制政策解读材料、工作流程图,同步公开工作进展及成效,让群众清晰了解工作细节。二是创新公开呈现形式,运用图文结合、短视频等可视化手段,生动展示市容整治、网格执法等工作场景,提升信息传播效果。三是健全互动回应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公开平台咨询事项办理,实行“当日签收、3日内回应”制度,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形成“公开—互动—反馈”的良性循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分类标准,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机制。在对外公开工作方面做到了及时、有用、有效,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部门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word版】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版】图解 | 济宁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