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提示
您所申请获取的信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中所指的政府信息,即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信访、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等,请通过领导信箱、12345热线等专门渠道提交。
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前,可以通过管委会网站政策文件、管委会公报等栏目或使用站群搜索工具,查询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是否已经主动公开。
如未通过以上渠道获取您需要的政府信息,您还可以通过网络、邮寄、当面三种方式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为节省您的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建议您在提出申请前可阅读“申请指南”或观看“视频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