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办理(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基本编码:01f48320-7149-4d01-a33e-91ba91d779f1113708000042312011
实施编码:1137080000423120114372009149004
事项版本:12412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济宁高新区公安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4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无 | |
办理时间 | 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分大厅: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崇文大道5566号济宁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安服务区136-140号综合受理窗口及各分大厅(洸河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洸河街道任城大道36号1-2号窗口;柳行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北一路2号1-2号窗口;黄屯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黄屯街道市场路89号1-2号窗口;王因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黄屯街道黄王路197号1-2号窗口;接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接庄街道接驾庄路9号1-2号窗口;三贾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接庄街道智能路2号1-2号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济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户籍证明办理(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山东省居住证.docx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崇文大道5566号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137号公安通办窗口 电话:0537-2568634 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2/index.html |
||
监督投诉方式 | 无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16〕2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16〕2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因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情况,重新编制公民身份号码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因重、错号导致公民身份号码发生变化的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因重、错号导致公民身份号码发生变化的 | 0 | 受理完成 |
办理出具 | 出具统一制定的证明,方便群众在各用号部门办理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手续 | 0 | 办理完成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0537-771050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高新区蓼河路7号(高新区人民法院) | 0537-2715015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在哪里办理 |
解答 | 高新区洸河派出所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崇文大道5566号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137号公安通办窗口
电话:0537-2568634
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2/index.html